深夏初秋,好像蝉鸣溅起了一丝热浪,在津市铺张开来,就好像津市人民的碎嘴子传统,让这个早晨显得分外热闹,又热又闹。
现代社会,已经很少能看到炊烟了,也就津市比较奇特,在市中心你也能看到这一番奇景,高楼环绕的一个小区,有绿树,有西式低矮的青砖洋楼,还冒着做早饭的炊烟。青砖上趴着一丝丝的绿藓,还有绿藓旁一拱一拱往前挪的大胖青虫,总感觉与旁边玻璃外墙的商厦对比起来那么的不协调。更不协调的是那扇裂满细纹的白漆木窗里传出来的发条挂钟,当当当的响,让你怀疑现在是在什么年代。
此时那间传出钟声的屋子里,睡着一个龇牙咧嘴的男子,就是和这个高端故事不太搭调,总是看起来不太体面的男主了。
“秦免,起”
一个梳着非洲脏辫样式发型的男人不耐烦地催促道。
说是男人,不如说是男孩?因为他这一张脸太嫩了,瓷娃娃的皮肤苍蝇崴脚,问题还特别白。明明是单眼皮却显得特别的大而明亮,边上一圈绒绒碎碎的又浓又长的睫毛。有特点的是整个眼睛却只张开一点,漏出一小半黑曜石一样的瞳孔,配上稍稍吊起的眼角,显得又清纯,又哥特。再配上天生向下的两个嘴角,这样形容可能比较贴切,高级哥特厌世娃娃脸。
但除了脸,一米八左右的个头,挺拔的脊梁和肩头微微隆起的三头肌却表明了这是个标准的男人,而且就像升旗手一样,超乎寻常的直溜,甚至略显呆板。
“林洛,你比那破钟都准时,还非得留着它干啥。”
秦免睡眼惺忪,眯缝着眼一脸的戾气,一手揉掉眼角的氤氲的水气,坐了起来。看见秦免一个大男人居然眼角挂泪,着实给林洛雷了一下,俩人自打十岁一起生活,他就没见过这个马大哈哭过。此时节竟然手捧着饭碗目瞪口呆起来,看起来更像一尊雕塑了。
“一天拿一破碗,大街上要饭的要有你这么勤快早都奔小康了”
“要纸?”
“你丫留着打?飞?机用吧,别在这杵着了,今天大学报到第一天你绝对忘了”林洛看了一眼挂钟,立马像蚂蚱一样飞跳向自己房间。
秦免听着外面叮咣乱响,嘴角含笑。可眼角还是漏出了一丝落寞,昨天,他第一次梦到了五年间生死不知的父母,他们跑到秦免梦里给他过了五年来第一次生日,刚巧,昨天正好是他生日。
父母五年前出去旅行后便杳无音讯了,父亲母亲都是孤儿,现在他也成了孤儿,林洛也是他十岁的时候捡回来的孤儿,秦免苦涩一笑,好一个家族传统。
所幸父母还留下了这处虽然破旧,但不算小还在黄金地段的宅子,一楼租出去每月也能收一些钱,虽然紧紧巴巴也够他俩花的了,两人也勉强攒出大学的学费。(此处应穿插保姆妈剧情)
一番收拾,两人下楼打了个网约车,直奔南开大学而去。
一路上林洛特别安静,闷头玩手机还时不时偷瞄他一眼。秦免知道这小子,此时心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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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该如何安慰我哥,第二在想我哥为啥哭,第三在想怎么能让他知道我特么好饿。
只有司机一边听着车里的广播,播着相声贯口,还时不时用一口津腔蹦几句。
“小伙子报道去嘛”
“是”
“嗬,出息了出息了出息了,你说这%……&*”
秦免有一搭没一搭的做着司机师傅的捧哏,二十几分钟,车停了。
“到啦!小伙子好好学习,学成咱也报效个祖国嘛的”
“师傅您介话到头了,看出高度来啦”
交钱下车,瞟了眼旁边憋得脸通红的林洛,秦免调侃道。
“成,今天表现不错,学会看眼色了,都快到校门口了都能憋得住,说吧”,心想这货一定是被吓着了,天天看着跟个地痞无赖似的秦免,忽然之间扮演林黛玉。就好像是忽然间把蒋门神扔到了大观园,明显串了剧本,搞混了片场。
听到秦免这熟悉的蒋门神音调,还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林洛如获大赦赶紧闪到秦免跟前,要是有条尾巴绝对摇到天上去了。
“饿”这一早晨明显是饿得不轻,能挺到校门口才说出来,已经是创了记录了。
秦免从包里抻出十块钱甩到林洛手上。
“只要你乖,哥给你买条街,去吧,随便挥霍”
林洛赶紧瞅了眼手表,离报道规定的时间还有不到二十分钟,甩开跨往校门口早餐摊儿绝尘而去,兔子都是他孙子。看着林落背影,秦免依稀记得十岁那年,在大街上捡到他的场景。而且别看人模狗样长得那么帅,心智好像一直就没怎么成熟,还跟十岁时那阵差不太多。
这货也是个奇葩,外人面前从来不笑,也不说话,总是一副厌世脸,在高中也俘获了一群花痴妹子,认为这货深沉内敛。只有秦免知道,其实丫心里在纠结,一会儿拿着两块钱零花钱去买辣条吃还是买彩虹糖。他只是真不爱说话,目前达成交谈成就的只有自己和楼下小卖部的刘姨。还是惜字如金那种。
俩人啃着煎饼果子,往校门口走去,此时正有很多新生簇拥在这里,准备报到并开始他们全新人生章节。
按常理说这一路上应该有各种小迷妹行着注目礼,眼里冒着粉色的小星星。毕竟小洛可是个吸睛兽。但如果这么想你就错了,一路上遇到的男生无不跟往旁边或后边悄悄挪两步,避而远之。而每个女生状态都有点怪怪的,左眼冒着粉红气泡,右眼冒着一丝恐惧。为什么?这里有必要描写一下我们男主的尊容。
一句话描述,秦免远看就像个长满花纹的金针菇。这是一幅什么画面呢?
其实秦免的五官还是比较标志的,还稍稍有点立体,只是那斜挑的嘴角出卖了这张看以来正直坚毅的五官。但这已经是他最正常的部分了。
纯白的t恤,纯白的短裤,纯白的袜子,纯白的鞋子,背着个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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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书包,但到这只能说明秦免是个白色控,那接下来,加上他一头似雪的银色短发,和那一米八五的身高。活脱脱是个金针菇成精。
那么,既然衣服都是素色的,花纹在哪里?手腕往上,脚腕往上,脖子往下,都是五花八门的刺青。大概涵盖了一座动物园一座植物园和一个水族馆。
最有特色的是他灰色的眉毛下一双细长眼睛里那一对瞳孔,黑的像一颗黑洞。好像没有光芒能从他的瞳孔里逃走,总有一种灵魂随时会被吞噬的错觉。这副扮相,再配上斜插在裤兜里的手,使肩膀微微上斜。明确的透漏出了一个“老子不好惹”的假象。
说是假象,其实这幅扮相说实话并不是秦免的错,他确实很喜欢白色,这份喜欢好像深深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但白色的头发和那灰色的眉毛,确实是天生的。他也很头疼,甚至试过把他们染成黑色,但不超过三天,这些颜色就会被洗掉,他也不能天天不洗头不洗脸。
至于这满身的纹身,是一位纹身师逼着他纹的,至于怎么逼一个不喜欢纹身的人纹满全身,答案是你只要是他妈就成。没错,秦免的妈妈是一位刺青艺术家。他隐约模糊的记得,幼儿园那位美女姐姐老师,看到他第一个刺青,纹在脚踝的那只狰狞霸气的老虎时,精彩的表情。从前他都会穿衣服遮盖掉的,但自从父母失踪,他发现纹身的震慑效果,是他与小洛很好的保护色,他便不会特意遮盖了。
但不得不说,这俩人高中时期确实是号称黑白双煞,谁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那种,走个路方圆十米都没人涉足。其一秦免这幅形象确实不敢恭维,但却不是男生们见到他俩如见丧门神避之不及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其实是身边这位一脸无害的娃娃脸,被他揍的男生排着队能绕操场一圈,一个不屑的眼神,一个异常的冷哼,一句冷嘲热讽都会成为挨揍的原因。
但为什么他还能完好无损没被开除?这个不爱说话的瓷娃娃脸,是个成绩优异的娃娃脸,是个高智商“犯罪”的娃娃脸。心理摧残,痛而不伤,白色恐怖,反侦察是这个娃娃脸的拿手好戏,一想到细节秦免就一身鸡皮疙瘩,赶紧摇摇头心里想着“恶魔退散!!!”
就好像小洛脑袋里有个开关,安全模式下他完全是个傻白甜,危险模式下就是个腹黑boss。其实如果那些含冤被揍的同学们当时兜里但凡揣着一颗棒棒糖,兴许就不会留下一生阴影了。
走到校门口,秦免抬头看去,大学的校门意外的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大雄伟,几根不太高的粗石柱顶着着块金字招牌,四个大字“南开大学”,门后面能隐约看到一条悠长的林荫路,显得幽深沉静,这种不宏伟却透漏出一点古朴厚重的气质,甚合秦免的意。
两人三两口解决了早餐,一路上被行着注目礼,进入了这所横跨百年的高校。
秦免已经准备好了开启新的人生阶段,至于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开始一段什么样的人生。这种不确定感让秦免一阵战栗,他满怀期待,大步直走,还非常有仪式感的迈过门廊,身板都直溜了些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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