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哥哥你好厉害啊!这只兔子好肥,今晚咱门就吃红烧兔肉怎么样?”少女笑靥如花看着眼前俊朗的少年,声音里带着少女独特娇憨。少年淡淡的点点头:“好。”
俩人虽然年龄相仿,但是陈唐歌还是喜欢叫他哥哥,因为这个少年给她一种独特的安全感,仿佛只要有他在的一天,他就会把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挺拔如松的少年背着背篓下山,娇俏的少女亦步亦趋跟在他后面。
晚霞的余晖洒在这对小年轻身上,为他们披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衣,散发着淡淡的光辉,让他们看起来增添了一丝圣洁的光芒。两年后,北岸他们离开这个偏僻落后的小村庄不远万里来到了大不列颠国的一个沿海城市。
北岸的身份是一个定时炸弹,他也许可以一辈子蜗居在那个穷乡僻野的想村庄,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原主的想心愿是好好活着,但他能感受到他想活的潇洒肆意,或得自由自在,或的堂堂正正,清清白白,而不是躲在一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平庸的浑浑噩噩的荒废光阴。所以他算则了离开去一个更广阔的平台,一个可以让他大展身手的地方。
短短两年时间,北岸通过精湛的打猎技术捕获了许多猎物从而攒下了一笔家底,这笔家底足够支撑他离开这片领土去往更遥远的地方。北岸离开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尾巴,这个小尾巴就是陈唐歌。北岸原本是不打算带她走的,只是少女以死相逼,一哭二闹三上吊把少年的脾气给磨没了。
陈大山也本来是不答应宝贝闺女跟着一个没有关系的男人远走他乡的,但是闺女太能闹腾了,还拿她早死的亲妈说事,逼的这个老父亲不得不放她走。最后,陈大山还是放心不下这个娇生惯养的宝贝闺女也跟着少年走了,美其名曰保护闺女。
于是三个人踏上了远走他乡的路,一路上三人互相扶持,风餐露宿,艰难险阻比比皆是,但也无法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终于在一个月后成功登陆大不列颠国的一个沿海城市。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基本上花光了身上的积蓄。不过他们有手有脚只要肯干活就饿不死。北岸在来的路上还教了陈大山父女俩人一些简单的英语,用于日常的简单交流,以防万一遇到了人连打声招呼都不会。
陈唐歌和陈大山俩人都是本本分分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初次简单如此陌生的地方心里不可避免的忐忑不安。
不过幸好有北岸这个会英语的人在,他们从来不会过问北岸的过去,哪怕是会英语这种稀罕的事情,他们也从来不问。这就是他们最聪明的地方。不该问的不问,在也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
北岸用身上仅有的一点点钱去银行换成了通用英镑,然后用流利的英语和一个本地居民打听租房子的消息,夜幕降临之前他终于租到了一间狭窄的小房子。三个人勉强的挤在一起熬过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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