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带起一层淡淡的黑雾,在空中乱舞。
清风,也吹起群雄的鬓角,令其脸庞,更加冷峻。
清风,同时也卷起众人衣摆,随之飘摇。
高阳直下,照的明晃晃的刀剑,尤为刺眼,也照出许多人坚毅的脸庞。
有坚毅的脸庞,尚不够,还需一颗坚定的心,决心,就像群雄拔出的刀剑,必须及时送出,才显坚定。
莫不是还有所顾忌?
黑雾化作的触手,却毫无顾忌,只见它自黑雾中,延伸出一条黑色衣带,径直落向人群,一人,便在惊恐中被提起,几乎瞬间,就被拖进黑雾,留下一道撕心裂肺的惨呼,令人心悸不已。
见状,群雄握柄处,均是有了些汗意。
“李知焉,我等未找你算账,你倒先将手伸到了我.......众英雄中。可真是好胆。”
声音自人群中起,夹杂着浓浓的恐吓之意,但不知为何,这恐吓之言自他口中说来,反而有些哆嗦不停,亦战战兢兢。
黑雾中,李知焉的声音,毫无情绪,只见他道:“只得你等杀我,且不许我杀你等,难道这世间,是这等道理?然而李某出自山野,倒无需遵循你等的道理,我只知道,你要杀我,那么就要想好,我也会杀你等。”
“可.......可你也不能先动手........毕竟你已犯下.......如此大的罪孽........”
李知焉打断道:“我不知你等是如何定罪,李某也不愿知道,我只知道,你等今日杀赫连姑娘,便是十恶不赦。”
至于说李知焉为何不能先动手,他已懒得解释,毕竟这样的话,实在太过于幼稚。
如若真要他解释,他的黑色触手,便是最好的解释,是以在触手伸缩间,场边又少了一人,虽然于数千豪杰的人群而言,无伤大雅,但这样的手段,显然已让群雄胆战心惊。
这就好比他们来此,不是为屠魔,而是为这魔族少年送吃的一样。
不错,若将李知焉,与之融为一体的黑雾,比作一只荒古凶兽的话,那他们便成了喂养这荒古神兽的口粮和食物。
又是一道惨呼,惨烈的响彻在黑雾中,令群雄的嚣张,也随即消弭不少,也让之前的颤栗,更加颤栗。
李知焉深深明白,与这些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只因他已被这些人,定义为了魔族。
虽然如今看来,自己的确乃魔族之相,但自己何曾行过恶魔之事,就像赫连姑娘,她何曾伤过世间半分,最后居然要落得如此下场。
故此,一旦被这些人定为魔族,那自己做什么,都已是错的。这一点,他很是清楚。
至于他们说的,自己会引来魔族一事,难道这事,是自己的错?便要因此引颈受戮?
他当然不会引颈受戮,在他看来,这是人生中,最无意义的事,他可以发呆,可以看星星,也可以无聊,甚至可以将光阴洒在一堆无用的事情上,但就是不想如此。
何况他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事要做,比如,他想有一天,去寻一个人,问一些事,他想为赫连玉儿,建一个世外桃源,那里,再没有人魔之分。
就算建不成桃花源,至少也要在今日,带她离开这里,不会让她留在这伤心之地。所以他不能死,至少今日不能死,他还有许多疑惑,还有一些梦,需要活着去完成。
当然,活下去,没什么好,但活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是以活下去,一定比现在死去有意义,因为人生的意义,绝对在活下去后,才能知晓。
这样有意义的话,他想告诉吴静,也想告诉之前下场的莫如雪。
他想告诉她们,人生的意义绝非在他人那里,人生的意义,就在自己心间,然而可惜的是,事到如今,已是晚了,这样一事,便甚是无趣。
对这场间之人,他却不想再说,当然,他也要继续与这些人讲道理,只是讲道理的方式,已有所不同,就像他当下的手段,便是世间最通俗易懂的道理。
而对面,也好似明白了他的一些道理,至少不会如刚才一般,如此嗜血,如此狰狞,毕竟尖刀刺在自己身上后,才能如他人一般,感受到切肤之痛。
“李知焉,你屠戮我人族同袍,还如此振振有词,是不是觉得我天下英雄好欺。”
这样的道理说来,便是弱了几分气势,须知,这些人若没有李知焉刚才的手段震慑,定会一拥而上,将其抽筋扒皮,挫骨扬灰。
黑雾中,毫无半点反应。
这样的反应,令群雄大为光火,一些头脑发热之辈,随即抛下仅有的理智,一跃,便下到了场中,并朝李知焉飞去。
或舞刀,或弄剑,或流星锤,红缨枪,杂于其间,数十人影,带着肃杀之气,顷刻间,便与李知焉黑色的触脚,交上了手。
以一敌十,甚至十几,那黑色触手,游刃有余。
如此触手,他有许多,直可化万千,看似以一敌十,其实于下场之人而言,何尝不是以一敌三,以一敌四。
他们每人要面对的,便是李知焉控制的三到四只黑色触手,而李知焉这团黑雾,好似有无数只黑色触手可调用。
这在之前的战斗中,还从未见过,就是罗兴发和廖化文两人,也在面面相觑后,大感诡异,他们不可谓不了解李知焉,自李知焉出道起,便清楚知道,一路走来,还从未见他有如此手段,莫不是深藏不露?
应该不会,李知焉在道盟的数次围剿中,几乎已被逼到悬崖边上,若是有如此手段,定会早就使出,如今使出,那么只能证明一点,李知焉此术,乃新近所得,一想到这,两人额头,直冒冷汗,这将是多么恐怖的对手。
且早就知道,李知焉能在战斗中成长,不过这成长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让人一时,根本反应不来,在心理上,也就有些接受不了。
当然,这倒不是李知焉藏拙,而是他的天赋,只是刚刚才发掘出来而已。
这是一个魔族,才有的天赋,比起他的多系法术,强大的神识,都要强的天赋。就像当年魔族中,诸多天才一般,所特有的天赋。
与人族感悟天地间各系元素不同,决定魔族子弟优秀与否的关键,便是对这黑色物质天生的持有量,有些魔族子弟一出生,黑色物质,便可布满一域,有些魔族子弟从出生到死,也从未接触过这种黑色物质,传闻当年魔主最杰出的三皇子一出生,整个魔域一大半都如黑云压城一般。
再说李知焉,他自然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能将这些黑色物质如臂使唤,但他并不想去深究此事,在他看来,能使用,进而杀敌,便是好事,想多了,反而不好。
就像这数十位所谓的英雄要杀他,他便只好将他们杀了,没有那么复杂,也没那么多大义,若自己都死了,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也无甚意义。
当然,他也救人,但这并不影响他杀人,救必救之人,杀该杀之人,这俩,并不矛盾,这才是他对当下江湖的看法,或许不完整,但他也不准备再改变。
既是不改变,那他的触手,便再度延伸至黑压压的人群中,若虎入羊群,也如归舟误入藕花深处,惊起一滩鸥鹭。
一时间,严整的各大门派阵型,瞬间被黑色触手打散,擎天峰上,便有了些鸡舍的味道,进而鸡飞狗跳,惨呼声,由乱脚踩踏下的谩骂声,再由谩骂声,重新转为惨呼声。
那李知焉的触手,好似怪物般,瞬间劫来数十人,在众目睽睽下,送到那恐怖的黑雾中,而后连声响都未发出一声,消失不见。
此时与李知焉共为一体的黑雾,如那远古凶兽饕餮,也如凶兽貔貅,而前方群雄,则好似特意到此送口粮的兔子,且讽刺的是,这口粮不是他物,正是兔子本身。
是以一时间,黑压压的人群,惊恐万状,四散逃逸,乱作一团,亦慌不择路,有甚者,径直朝悬崖下跳去。
在看到下方是悬崖时,才惊呼出声,进而对李知焉这个魔头,诅咒谩骂不已,说着一些“不得好死,下地狱”之类的话。
声音虽大,却也毫无意义,谁都明白,以他的修为,在擎天峰跳下去,那么下方等着的,便是地狱,只是没人为此同情,反而还有些庆幸。
庆幸这样一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庆幸李知焉擒下的人,不是自己,庆幸自己,已到了连接落凤坪的那道小径上。
独独不幸的是,逃到小径之人,实在太多,几乎朝前一挤,便如那跳崖之人一样,坠了下去,他所有的嘲弄,便都转到了自己身上,就像他与刚才跳崖那人一样,修为不高,实力不行,那么如此深渊,便是他的地狱,故此,他便与刚才那人一样,谩骂与诅咒,无能的响彻在群山之间,随着山风,传到落凤坪上,进而成为人生绝响。
当然,也有狠人,见无处可逃后,便拔出手中兵器,径直朝李知焉刺去。
不过还是那句,实力不济,徒劳无益。随即化作李知焉这只黑色巨兽的口粮,消失在那团恐怖的黑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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