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知人魔

《焉知人魔》

第六百章 雁山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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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有名,然而却非一座名山,甚至不是一座山。

雁山之地,总让人趋之若鹜,恍如神明在受最虔诚信徒的朝拜。

只因雁山,乃此地方圆百里内,最大的城市,雁山城。

也不知是雁山城上空,常年有大雁在此飞行,因此而得名,还是这儿取名雁山后,才有大雁光顾于此。

虽然后面一种说法,较为离奇,但你还别说,几乎雁山城所有百姓,都相信后者,相传八百年前,此处乃一修道门派,雁门,而当时的门主,便极喜大雁,饲养了不少在此,雁山城,也因此得名。

当时雁门上空的大雁,可说盛况空前,盛况到什么程度呢?

说万雁列阵也不为过,一度让那些南飞的大雁,也不再南飞,甚至许多南飞的大雁,更是被其他大雁引领到此,毕竟雁门,可不在大陆的南边。

当然,如今的雁山城,已再不复当年,毕竟那雁门,早已化作了历史的尘埃,成了一堆遗址,如一个委屈的女子,婉约的诉说着当年许多凄凉。

大雁不复当年,然而此处之人,却有了当年大雁的盛况空前,毕竟雁山城,可是这群山之间,唯一的一座雄城,更是方圆百里的百姓,心中的圣殿。

所以他们如一个个虔诚的信徒,一大早便出了门,去往他们心中最神圣的殿堂,甚至有人,几天前就出了家门,在不断的借宿下,赶到此处。

一个能换来日常所需,能换来白花花银子之地,放在那里,都是神圣殿堂。

是以能到得如此地方,绝对是一件开心之事。

张老汉担着两筐白萝卜,就很开心,虽然这样两筐萝卜,已是压驼了他的背,但他还是见谁都乐呵呵的。

当然,他驼下的背,许是承载过许多萝卜之故,他的笑,却是一如既往,就像第一次与父亲进城,他稚嫩肩上担着的,便是这样两筐物什。与现在,几乎相同,与现在的笑,也一样,生活很苦,唯有吞云吐雾。

不错,如今的他,还是有了些不同,只见他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便行在了通往雁山城的官道上,叼着旱烟,吞云吐雾,恍如从迷雾中行出的老神仙。

此时官道上,早已熙熙攘攘,时候尚早,奈何这世间,求生存的普通人,实在很多,故而如此之地,便没了早晚之分。

有时你会发现,你起个夜,人家都已在店铺上,忙活了大半天,这样之人,怎能,又怎会不比你富裕一些。

当然,也仅仅只是富裕一些,一些真正有钱的员外老爷,可非如此,所以你就会感慨,这样的人生,真的值得吗?

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勤劳的人们,通常都会起个大早,赶到市集,然后占上一个不错的位置,说不得今日便要因这个不错的位置,早早的收摊回家,不至于等到日落,借着月光的落寞,回到村子。

张老汉抬首一望,已隐约能看到雁山城的城头,翘首以盼,看来说的就是如此。

任谁担着这样两筐萝卜,都不会容易,虽然面带微笑,但除了微笑,他还做什么呢?哭?

哭,绝对是生活中最无用之物,至少对他这个活了七十好几的人来说,便是如此,是以他看到城头后,便深吁一口气,就着旱烟,吐出一大团烟雾,继而转首向左,笑道:“小子,比起老汉当年,你可是非常不错。”

他口中的小子,自然不会太大,还是一个少年,少年粗布麻衣,与他一样,担着两筐萝卜,不过相较于张老汉,少年担着的箩筐中,白萝卜已是越过筐沿,满溢在外,想白萝卜这物,不似水,可以横着放,也可以竖着放,是以他肩上的萝卜,一看,就比张老汉担着的,多上不少。

少年可非标准且典型的彪形大汉,当然,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至少从表面来看,却与力道一途,毫不沾边,也正是如此,引得周边行人,频频侧目来看。

少年嘿嘿一笑,一下便破了他隐隐间透着的某种气质,一个淳朴的山间少年,便跃然其间,特别是搭配他那身粗布麻衣,简直活脱脱的乡野小子形象,只见他道:“大爷,你当年也一定不错。”

张老汉白眉一扬,道:“那是当然,要说担萝卜,在我们村,我说第一,没人敢说第二。只是啊,这以后的名头,要被你小子抢咯。”

虽说着可惜,但脸上的褶皱却因笑,更加褶皱,似是勾起了一些过往,张老汉接着道:“记得第一次进城,也与今日我所担,相差无几,唯一不同的是,今日的老汉,已不是当年的老汉,而这挑萝卜,也就不如当年,只会越挑越少。”

少年道:“每个人都会老,不都是如此吗?”

张老汉道:“是啊,每个人都会走到这一步,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有些员外老爷,到老汉这个年纪,还娶妻纳妾哩。”

说到这,这老货望着边上一行过的中年妇女,咽下一口口水后,再捏着烟袋,硬是狠狠的抽下一大口,似是如此,才能平息心中的怒意,也才能抵消这世间的不公。

少年有些疑惑,故认真道:“大爷,既是别人可以,你不也可以娶妻纳妾。“

张老汉听此,差点噎着,接着旱烟一呛,硬是在边上咳嗽了好些时候,才缓过气来,心想这小子可真敢说,撇嘴道:“小子,老汉不是不想,一来我与你大娘感情笃厚,咳,二来嘛,老汉我不屑与那些员外老爷为伍,怎么给你说呢?就是老汉我,是世人口中,那所谓的正经人,咳咳.......”

少年灼灼的眼神望来,令张老汉有些慌乱,不安的眼睛,迅速闪到一边,少年便道:“大爷,你这是穷吧。”

张老汉再次被话噎着,接着旱烟一呛,眼泪都被呛了出来,少年一只手臂扶着他将要落下的担子,少时,他才答话道:“小子,不会聊天,就尽量少说话,遇到大爷还好,遇到城里那些恶霸,说不好要被揍上一顿。”

少年似是对此话深有感触,点头道:“哦。”

两人说着说着,已是到了城门口,与往日的拥挤不同,今日更加拥挤。只因这样的时候,若是往常,即使有人,也是如他们一样的生意人,这次城门口,所立之人,皆是江湖人士。

不错,以张老汉如此多年的眼力见,一眼便识得这些江湖草莽。当然,他也不会过多惊讶,毕竟这雁山城的前身,便是江湖门派。

是以他狠狠的啜了口旱烟,然后在路边一块大石上,敲掉烟袋内的烟灰,低首向城内而去。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不是江湖人,若非必要,他不想与这些人打交道。

他笑意不变,这是他多年来,行走世间最可靠的通行证。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打斗,只因江湖人,讲究个行侠仗义,快意恩仇,但更多的江湖人,却是打着行侠仗义的名头,行那打家劫舍的勾当,实则为一个以武犯禁的悍匪。

就像雁山城内,此时多了这些江湖人后,便多了许多打斗。

城头上,绝对是这些莽夫的首选,甚至你说不出他们为何要在此打架,也许仅仅只是觉得这样的地方,适合打上一架,亦或说,如此之地,不该由如此之人,如此的站在上面装逼,那么为此,就要打上一架。

此时的雁山城城头,便如绝佳的擂台,也承载着下方数千人的希望,让两位抱剑于胸的剑客,硬是在上面摆了造型好久。

也正是这数千人,几乎将雁山城城门堵得水泄不通,让张老汉一阵着急,这就像一个脱光了衣服的美丽胴体,正等着你去洞房花烛夜,而你,却怎么也打不开房门那样,那样着急。

张老汉没有江湖人的闲散,也没有雁山城百姓那么爱看热闹,或许在他的一生中,这些热闹已经看够。是以他就想早点去到市集,将挑来的萝卜卖了,然后买下小孙女最爱的糖葫芦,割上全家人都喜爱的两斤肉,然后便回家去,至于这些精彩的打斗,他是连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他清楚的明白,有些热闹,有些看热闹,是会要人命的。

就像前不久,在益州城看的那场热闹,不正是要命的热闹?

当然,有时候,不是你看,亦或不看热闹,就不会祸从天降。

怎么进到城内集市,卖掉这些萝卜?便是当下张老汉,亟待解决的事情。

若他不想走西门,南门,又或北门,那么这东门,便只有挤进去,张老汉担着两筐萝卜,自东面而来,已是从凌晨时分,行了几十里地,他不愿再绕道去其他门进去,只因他明白,其他门,也如东门一样,拥挤不堪,只因其他门,也有这样一个漂亮的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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