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第74章 立秋湖畔的风,笑起来要人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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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药我买到了,一次吃几片呢?”

钟苓子紧紧攥着手中的药,有些紧张地看向主治医生。

“格列卫具有细胞毒性,会减少白细胞和血小板。要根据你妹妹血液中的白细胞和血小板数量,看情况服用。”

“目前最好是一天一次,一次服用两片。在就餐时服用。这种药对肠胃刺激很大,有些患者会出现恶心,干呕等不良反应。服用的时候记得准备一杯清水。”

“吃药的时候不要给她喝牛奶,尽量做一些容易消化的食物,少吃多餐。”

“另外,还有定期来医院检查血液情况,根据血液中血小板和白细胞的数量,酌情增加或减少用药。”

“您慢点说。”

主治医生说了很多,钟苓子唯恐自己有遗漏,详细地用笔在纸上记录起来。

听完了医嘱,钟苓子带着好不容易买来的一盒药回了家。

她身上剩下的钱,距离第二月的药钱还差了几千块,再去除掉家里的一些生活开支,要用钱的地方还是很多。

钟苓子放假难得回一次家,外婆多买了两斤排骨,做了排骨莲藕汤。

吃饭的时候,钟姝儿看着冒着香气的锅子,舔了舔嘴唇,有些迫不及待。

“小馋鬼。”

外婆眼角的皱纹轻轻匀开,一脸和蔼。

“嘻嘻!”

钟姝儿揉着脸颊,笑得天真无邪。

“来,吃饭之前,先把这个吃了。”

钟苓子拿了两片药,倒了一大杯清水,放在了钟姝儿桌前。

“这个是什么?”

钟姝儿看着姐姐,眨巴着眼睛,有些好奇。

“有营养的东西,吃了对身体好。”

“你吃了之后,就像奥特曼那样厉害。”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道。

“真的吗?”

钟姝儿凑过来看了看,有些犹豫。

小孩子都是不爱吃药的,觉得苦。

“当然是真的了。”

钟苓子说完,外婆就有些担忧。

“你给她吃的这是什么药啊?是药三分毒,可不能乱吃。”

“没事呢,就是类似钙片的东西,补充营养的。”

钟苓子轻轻笑着,避开了外婆的眼睛,将药片和水递到了妹妹嘴边。

钟姝儿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就着水,吃下了药。

“多喝点水,对身体好。”

钟苓子又催促道。

“哦哦。”

钟姝儿很乖巧地喝下了大半杯,然后抹了抹嘴。

“不喝了,我还要留着肚子喝排骨汤呢。”

看着妹妹吃下了药,钟苓子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下。

外婆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没有说话。

吃饭的时候,外婆没怎么吃排骨,只是吃了一些藕,将汤和排骨都留给了两个孙女。

钟苓子往她碗里夹肉,她总是推脱,说自己吃不了太多荤腥。

小孩子无忧无虑,所以吃的是最多的。

饭后,她帮着外婆一起到厨房刷锅洗碗。

外婆看钟姝儿坐在客厅里看着动画片,咯咯直笑,便小声问起钟苓子。

“你给她吃的是什么药?老实说。”

“说了呀,就是钙片之类的东西。”

钟苓子洗着碗,头也不抬。

“抬起头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一把年纪,特别好骗?”

外婆放下碗筷,变得严厉起来。

钟苓子不自然地抖了抖,没敢抬头。

小时候她不敢去外婆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外婆的脾气不大好。

总是把她的妈妈和两个舅舅,骂得狗血淋头。

外公未过世的时候也没少被她叨叨。

“姝儿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说呀!”

面对老人的催促和质问,钟苓子陷入了两难。

如果说出实话,她不知道外婆能不能受得了。

若是隐瞒,这件事又能瞒住她多久呢?

“有什么事,不要老是憋着。你说出来,这能多一个人想办法。”

钟苓子看了看客厅里看着动画片,一脸天真的妹妹,抿了抿嘴唇,还是摇头。

“没有,真的没有。”

“那你给她吃药干什么?”

“医生说她有些营养不良,抵抗力差。我就按照医生说的话,给她买了一些调理身体的药。”

外婆听着,将信将疑。

姐妹俩平时生活不太好,连肉都很少吃。

钟苓子这么说,倒也没什么问题。

“就是,那个药,在吃饭前,每天都要给她吃两片。”

“这样她身体会更好。”

钟苓子说完,又低下头洗着铮亮的白瓷碗,始终没有抬起头。

外婆沉默着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的手。

钟苓子不知是太爱干净还是怎么的,将那个碗洗了好几遍。

下午的时候,她照例辅导妹妹功课。

晚上和妹妹踩在一个盆里泡脚的时候,钟姝儿看着姐姐腿上结的痂,脆生生地问道:“姐姐,你腿上怎么这么多疤呀?”

“学自行车摔了几跤,破了点皮。都好了,一点也不疼。”

钟苓子温柔地笑着,将自己的脚踩在了妹妹的脚背上。

钟姝儿将自己的小脚丫抽出,放在了她的脚背。

钟苓子又抽出,搭在了她的脚背上面。

钟姝儿嘟着嘴,似乎有些不服气,开始和她较劲。

姐妹俩你来我往,小小的房间里洋溢着欢笑。

就像铲屎官把自己的手放在猫咪的爪子上,和猫咪较劲时,发现了“猫爪在上定律”。

睡觉的时候,钟姝儿又钻进她的被窝,非要和她挤一张床。

“黏人精。”

钟苓子无奈,轻轻拍着她的头,给她讲喜欢的睡前故事。

返校日,她将那瓶药托付给了外婆,然后将医生的医嘱复述给她听。

“这个药每天都要给她吃的,一天一次,一次两片。”

外婆文化不高,只上过小学,有些字她不认识。

钟苓子就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她,千叮万嘱。

“吃药的时候不能给她喝牛奶,也不要让她乱吃东西。这个药很贵重,千万不能丢。”

外婆连连点头,说自己都记在心上,攥紧了那瓶药。

她有很多话想要问钟苓子,但钟苓子无论如何都不会说的。

出门的时候,钟苓子还是觉得放心不下,心里堵得慌。

回到学校,她同往常那样,白天在食堂档口兼职,傍晚去酒吧驻唱,卡在宿舍关门的前一分钟回到宿舍。

有时候晚了点,错过了时间,就只能求宿管阿姨开门。

宿管阿姨脾气不太好,有时候会凶她。

时间久了之后,倒是和她混熟了。

每次开门都要叼她一顿,但每次都会把门打开。

压力太大的时候,她会站在宿舍的楼道尽头,点一根烟,看着学校寂寞的夜景。

偶尔抽着,会忘记时间。

等通风口的风散掉了她身上的烟草味道,她才会回宿舍,然后熬夜写小说。

所以她每次更新的时间都是在凌晨两点,书友都说她的小说更新时间很阴间。

学会单车之后,电动车她也会了,学起来没费多大劲。

熟悉两天之后,她就正式上路当了一名骑手。

校园人流量大,而且密集。

食堂档口生意又好,总能接到很多单。

一个来回,就是十几块二十块。

早晚两个用餐高峰在学校里转上几个来回就是一百多块钱。

钟苓子是很满足的,唯一不满的是那电动车的电瓶不太行。看书溂

耗电量特别快,没电了就跑得跟蜗牛一样,老是要让她用脚踩。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庆幸自己在学电动车之前学会了单车。

嗒!嗒!

雨下得没完没了,排水渠堵了,沥青路上的地表径流大得像小溪一般。

鞋子踩在上面的时候,总是会感到脚底一凉。

袜子沾了水的湿润感觉,粘附在皮肤和脚趾的缝隙之间,说不出的讨厌。

回到宿舍脱下鞋子的时候,脚底总是泡得脱水泛白。

校区在郊区,背面是连绵的山,阴雨天总是妖风阵阵。

食堂前有两颗直径十公分的树被拦腰吹断。

其中一颗是桃树,另一颗也是桃树。

出门的时候撑的雨伞有很大概率“死无全尸”,金属扇骨准会被撕扯得直接变形。

当四面八方飘来的雨点像弹幕一样打在身上的时候,恐怕是苏轼也说不出“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样豁达的话。

“今天雨好大。”

公孙瑾看着窗外落下的雨帘,滴滴答答的雨声响成一片。

“是啊,点外卖的人也特别多。”

钟苓子看着机器吐出来的一张又一张的外卖订单,喃喃地道。

天气糟糕透顶的时候,大家都宅在宿舍不想出门。

“老板,今天天气这么差,就不开外卖了吧。”

公孙瑾看向老板娘。

“开吧,我去送。”

钟苓子摇了摇头,目光执拗地看向机器吐出来的订单。

那么多单,可都是钱呢。

“天气不好,你注意点。”

老板娘有些担忧。

公孙瑾看了看钟苓子,知道这姑娘固执,便也不想劝说什么,只是走到案板上和面。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像是天上有条河倒转了过来。

密布的乌云让整个世界都变得灰暗了许多。

钟苓子将外卖放进保温箱,身上披着雨衣,骑着电动车在学校里穿行起来。

偌大的校区里,寂静无声。

声势浩大的雨点中,能见度也变得很低。

雨幕中校车的车灯泛起一片朦胧的光晕,经过时扬起的水花如瓢泼一般。

食堂的三楼,靠窗的位置,林辉面前放着热气腾腾的砂锅面,易凯蒂手里捧着温热的奶茶。

中央空调吹着呼呼的热风,让人心情舒畅。

易凯蒂是个很喜欢文学的女孩,特别爱看书。

林辉也颇有些文艺青年的特质。

两人聊列夫·托尔斯泰,还聊陀耶妥夫斯基。

“俄国的文学就像冬雪过后的面包麦香,掺杂了猎人十年的皮革,还有枪管的冷冽和铁水的炙热。”

“说它好,当然是很好的。”

“至于怎么个好法,叶公也好龙。”

林辉悠悠地道。

易凯蒂美眸眨了眨,颇有些崇拜地看着他。

“我觉得你的这个形容特别贴切。”

“这是公孙的原话,我只是复述了一遍。”

林辉笑着摇了摇头。

唐福林和欧阳瑞都是不太喜欢文学这东西的,那太高雅了。

对唐福林说高雅的东西,他听不懂,但是说elegant,他就能脱口而出“elegant,高雅的”。

欧阳瑞也只读些“我命由我不由天”、“区区吕家,不待也罢”之类的厕纸文学。

所以在宿舍里面,最能和这个花花公子找到共同语言的人,是公孙瑾。

“我和公孙聊过俄国文学,他说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学作品,非本民族的人往往是很难产生共鸣的。”

“不了解俄国历史的人,读不懂列夫·托尔斯泰,也看不懂陀耶妥夫斯基。”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对文学、美术、音乐、哲学,公孙都有很高的鉴赏能力。所以我和他很聊的来。”

林辉说着,不禁有些欣慰。

“庄晓梦也说过类似的话。她说,如果想要真正领略一个民族文学的美,就要去了解它波澜壮阔的历史,了解那个民族所经受过的苦难。”

易凯蒂深以为然。

两人聊着,话题又扯到了公孙瑾和庄晓梦身上。

当然了,也避不开钟苓子。

“我觉得公孙瑾和庄晓梦很般配啊。气质都很清冷,同样喜欢音乐和文学,而且都很好看。”

易凯蒂托着腮,微微笑着。

“是吗?”

林辉看向窗外,少女披着雨衣,在滂沱大雨中穿行。

“我怎么觉得,公孙瑾和钟苓子更适合一些。”

“大家看到的公孙瑾,有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和庄晓梦走在一起,郎才女貌。”

“可他原本的样子。应该和钟苓子是一类人。”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想起了公孙瑾在食堂打工收捡餐盘的样子。

做着又脏又累的活,也不卑不亢。

“哪一类人?”

易凯蒂有些不解。

“你可能不会理解,我也不会理解。”

林辉笑着摇头。

“把一块钱掰成两份用,挣扎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却从不蝇营狗苟。”

“活得平凡但不卑贱的人。”

“这是钟苓子的模样,也是公孙瑾原本的样子。”

“所以我说,他和她,命中注定要在一起。”

说完,他便看向窗外的雨幕。

雨,下得更大了,淹没了少女远去的背影。

“我才不信呢。”

易凯蒂摇了摇头。

“我始终觉得,公孙瑾这样惊艳的人,就应该和庄晓梦这样同样惊艳的人在一起。”

“那,咱们打个赌?”

林辉笑着道。

“赌就赌!”

易凯蒂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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