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第174章 我爱你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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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我爱你爱得深沉

“你们今天中午吃什么?”

听到唐福林这么问,公孙瑾皱了皱眉,开始思索。

今天中午吃什么,这个问题真的很深奥。

“换个简单的问题吧。”

“那……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唐福林放下了背完的单词小册子,摘下眼镜,揉了揉疲惫的眼眶。

“怎么又问这个问题啊?”

欧阳瑞玩着游戏,有些不耐烦地道。

他总感觉唐福林这个人有时候神经兮兮,经常问一些空泛且无意义的问题。

“林辉,你说,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林辉玩着骑马与砍杀,不是很想搭理他。

起初,唐福林这么问他的时候,他也会很认真地回答。

但也经不住唐福林无止境地问。

过了一会儿,林辉被土匪砍死,气得拍了拍键盘,骂了一句fuck,然后一本正经地开始回答唐福林的问题。

“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人生,就是毫无意义的。”

“只知其生,而不知其为何而活。”

“不明不白地来,不明不白地走。”

“所以不要问我这种loser,我只是个混吃等死,得过且过的富二代。”

林辉靠在椅子上,摊了摊手。

“你没有人生目标吗?”

唐福林继续问道。

“没有,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家里人都给我安排好了后路。”

“大学毕业了就去国外留学镀个金,然后跟着老爸run到德国。”

“待在这儿996是没有出头之日的,普通人想在上海买个老破小,得从唐朝开始攒钱。”

“纵观世界历史,也是仅此一家。”

林辉说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唱起了孔尚任的《桃花扇》。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

“眼看他……”

“伱这个人想法有些危险。”

公孙瑾淡淡笑了笑。

林辉咧了咧嘴,不以为意。

“我说的不是事实吗?”

“房地产本身没有创造社会价值,他只是将年轻人未来几十年的钱提前花光了而已。”

“透支了未来的年轻人,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都是别人走过的老路啊,有前车之鉴。”

“不过,算了,反正跟我也没关系。”

“毕业我就走了。”

林辉说着,从兜里摸出烟准备点上一根,但是意识到公孙瑾不喜欢烟味,又悻悻作罢。

“资产都转移了?”

公孙瑾问道。

“嗯,我爸已经办好投资移民了,资产转移的方法多的是。”

林辉微微一笑。

他的人生哲学很简单,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吃好喝好睡好玩好。

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辉觉得都是虚的。

自己过得好不好,卡里有多少存款,这些才是真的。

“原来你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欧阳瑞打趣道。

“啊对对对!”

林辉没有反驳。

“你竟然连自己故乡都不要了,罕见!”欧阳瑞笑着道。

“谁罕见啊?骂谁罕见呢?”

林辉挑了挑眉,深吸了一口气。

“骂谁罕见?”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旧是中国心。”

林辉理了理自己的西服,一脸的大义凛然。

“哈哈哈哈!”

宿舍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笑过之后,林辉看向唐福林,认真地道:“福林啊,这个世界上,清楚自己人生意义的人是很少的。”

“有明确的方向,并持之以恒地去努力,最后实现了自己人生价值的人,只是极少数。”

“所以,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你应该去问那些成功者。”

“什么样的人算成功者?”

唐福林又问。

“像公孙这样的就是。”

林辉朝公孙瑾的方向努了努嘴。

“我哪里是成功者?你太抬举我了。”

“无非就是运气好点而已。”

公孙瑾摇了摇头,继续低着头码字。

如果不是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过来,他现在也是和唐福林一样迷惘的大学生。

毕业了也是一个享受996福报的社畜。

“公孙瑾,你觉得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唐福林看了过来。

“你还是问我今天中午吃什么吧。”

公孙瑾叹了叹气。

“我觉得食堂三楼的水煮牛肉很不错。”

他不想和唐福林去探讨人活着的意义。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

死的过程很痛苦,他不想再尝试。

所以就活着,仅此而已。

对于林辉的理念,公孙瑾其实并不排斥,也没有抨击的意思。

人是为了自己而活的。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生不过百年。

尽情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

食堂三楼的水煮牛肉味道确实不错,但是对学生来说,价格略贵。

就算有食堂补贴,一份也要二十多块钱。

唐福林从来不点这样的菜,二楼的煲仔饭只要八块钱,就能选四道菜。

肥肠、糯米肉丸、青椒肉丝、土豆丝。

味道很是不错,饭不够还可以继续添,能吃得很饱。

回宿舍后,唐福林看着自己微信和支付宝里的余额,有点想给自己买些东西了。

林辉给他道歉打了两千块钱,算上之前的三百块,还有爸爸给的生活费。

他也难得地可以挥霍一下。

打开淘宝,他挑了一双白鞋子,然后买了一件风衣。

他很喜欢白鞋子,尤其是看着学校里的同学们都穿着白鞋的时候,他心里会有些羡慕。

一双一百多块,唐福林觉得有些贵,但还是咬了咬牙买了下来。

至于风衣,他觉得公孙瑾穿的风衣特别好看。

所以也想试着模仿他的着装。

不过,公孙瑾的衣服太贵了。

他找了好久,才找到了一些高仿的,价格也便宜的衣服下单。

还要买什么东西呢?

看着林辉和公孙瑾桌上的电动牙刷。

唐福林对着镜子照了照牙齿,觉得有些发黄,还有怎么也弄不掉的牙结石。

他从小就不是很会刷牙。

如果买个电动牙刷,应该会刷得很干净吧?

牙齿刷不干净,他说话都不敢张开嘴。

要是像公孙瑾那样,牙齿好白好白,那他说话和唱歌都能变得大声,变得自信。

唐福林这样想着,又花了一百多买了个便宜的电动牙刷。

进网店刷了一会儿之后,唐福林发现自己想买的东西特别多。

或许是之前一直省吃俭用,购买欲被压抑得厉害的缘故。

他最近迷上了动漫,很想买个手办。

“正版手办好贵啊,都上千了。”

“盗版的才几十一百,那就买盗版的算了。”

唐福林这样想着,继续开始下单。

下午的休息时间,欧阳瑞和林辉在宿舍里继续玩游戏。

欧阳瑞喜欢热闹,和高中同学开黑打着lol,嘴里时不时飙出脏话。

“粉肠!扑街!废柴!丢雷马!吔屎啦你!”

林辉不玩lol这样的多人互动游戏,生性孤僻的他也没什么朋友。

就爱玩《骑马与砍杀》和《狂战士信条》这样的单机游戏。

嘴上说着“帝国军人是不会玩愚蠢的波兰人的游戏的”,但玩了《昆特牌3狂赌》之后就大喊真香,玩昆特牌能玩一下午。

什么“我的吉尔在震动,附近一定有女术士”这样的骚话也层出不穷。

公孙瑾还是坐在床上码着《三国》。

刘备在汉中之中击败了曹操,帐下武将有关张赵马黄五虎将,谋士有卧龙。

一时间风光无限。

三足鼎立的天下局势正式形成。

所有读者们都觉得,《三国》是一部爽文,主角刘备从此将走上人生巅峰,最后一统天下。

“太强了,刘备现在无敌了,五虎将全部是武力值天花板,还有诸葛亮这个挂壁。”

“接下来就是刘备一统天下,复兴汉室了吧。”

《三国》的热度越来越高,打赏和评论的消息也是一条接着一条,令人目不暇接。

公孙瑾写到这里,不禁有些叹惋。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庞德抬棺战关羽,关羽水淹七军了。

破于禁,斩庞德,这也是关羽最后的高光。

经历威震华夏的辉煌之后,吕蒙白衣渡江,袭取荆州。

关羽败走麦城,刘封孟达按兵不动,糜芳傅士仁投降东吴。

走投无路,关羽夜走临沮,被吴军擒杀。

关羽一死,读者们肯定会暴骂的。

公孙瑾做好了心理准备,开始码字。

码完水淹七军这一章后,公孙瑾又润色了一番,这才上传。

追更的读者们看到《三国》更新,第一时间就点了进去。

庞德刀法娴熟,和关羽酣战许久。

庞德诈败,关羽以为其欲使拖刀计,纵马追杀。

不料被庞德射中左臂。

看到这一幕后,读者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庞德真是小人。”

“太卑鄙了。”

“话说,庞德这么强的吗?只是马超的一个手下而已。关羽一刀就秒了颜良文丑,怎么打庞德这么费劲?”

“战力是不是崩了?”

“这又不是玄幻小说,关羽也是会老的。”

关羽手臂中箭,矢镞有毒入于骨,便请来华佗刮骨疗毒。

关羽伸臂令医劈开,宴请诸将饮食相对,臂血流离,盈于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

“关将军真神人也。”

看到这里,喜欢关羽的书迷们心情更是激动,被关羽的豪气和淡然震惊。

随后,关羽利用天时地利,借着洪水大破于禁。

五子良将之首,曾假节钺的于禁,就这么投降了。

庞德宁死不降,被关羽斩首。

《三国志》对这一段的记载,也给出了威震华夏的高度评价。

“二爷威武!”

“啊啊啊!好喜欢关羽啊!”

“关羽太强了!”

看到读者的反馈,公孙瑾不禁在想。

看到下一章后,读者们脸上的表情会是何等的精彩。

晚上有课,是在综合楼里进行实操,内容也很简单。

无非就是一些办公软件的应用,还有ppt的制作。

公孙瑾是一个人去教学楼的。

钟苓子越来越忙了,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没办法兼顾学业,于是,就在今天中午向学校申请了为期两年的休学。

除了要去外地参加演出之外,她还有很多歌曲mv的拍摄,需要去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取景。

公孙瑾不太注重事业发展,还是把心思放在校园生活里。

所以留在学校里,也要变得孤单了。

只有等苓子忙完了工作,回来休息的时候,两个人才能温存一会儿。

正走在路上,公孙瑾正走着,肩膀突然被人拍了拍。

他回眸望去,只见庄晓梦递过来一杯热乎的烤奶。

“谢谢。”

从她手里接过热牛奶,公孙瑾道了谢。

“说谢谢见外了。”

庄晓梦今天心情不错。

因为追的《三国》剧情很精彩,她最喜欢关羽了。

前往教学楼的路上,两个人也都没什么话,都变得沉默了不少。

“钟苓子休学了?”

良久,庄晓梦主动打破了沉默。

“嗯,她现在变得很忙。”

公孙瑾微微颔首。

“过一段时间,她可能会出国,去国外的音乐学院,学习一些专业的音乐知识。”

“这是老师的安排,她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庄晓梦闻言,若有所思地点头。

“那,你呢?”

她侧目望向公孙瑾,隐隐有些期待。

“苓子和老师都想让我一起出国学习。”公孙瑾说。

“哦。”

庄晓梦耷拉着脑袋,眸中有些黯然。

“怎么?你舍不得我?”

公孙瑾看出了她眼中的不舍。

“别自恋了。”

“我才不会舍不得你。”

庄晓梦翻了翻白眼。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

“我不打算出国的。”

“为什么?”

庄晓梦猛地抬起头,眼里有些惊讶,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无法察觉的窃喜。

“因为,我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目光虔诚地道。

“哈哈,拉倒吧你。”

庄晓梦没忍住,捂着嘴偷笑起来。

她和公孙瑾私底下,经常有聊到关于上层建筑的问题。

两人的共识是,世界上不存在乌托邦。

人只能共患难,不能享福贵。

共享富裕的世界,不仅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和人性走在了对立面。

历史不断轮回,始终没有改变它的本质。

就如鲁迅先生在历史书里看到的那样。

两个字。

“我可没开玩笑。”

公孙瑾看着庄晓梦的眼睛,淡淡笑着。

“我真的爱这片土地,只是不爱这片土地上的有些人而已。”

“扯远了,勿谈国事。”

“回到之前的话题,为什么不跟钟苓子一起出去呢?”

庄晓梦耸了耸肩,继续问道。

“苓子当然是很好了,只是有时候,我也会想要一些单独相处的空间。”

公孙瑾觉得自己有些奇怪。

孤独的时候想恋爱,恋爱了又开始享受孤独。

苓子让他有些喘不过气,在他身边的时候,总是不停的要,要到他想逃。

“她太粘人了?”

“是的,总是如胶似漆,人也会疲惫的。”

公孙瑾觉得有时候,隔了一段时间不见,再见的时候反而会更喜欢。

“哦。”

庄晓梦似懂非懂地点头。

可能,这就是心理学上的距离产生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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