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初唐:我的提示词条老不正经

《人在初唐:我的提示词条老不正经》

第一千三百三十七章 隐居嵩山,剑指两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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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雾朦,弥散山岳。

大日升空,雾气消散。

孤立嵩山高峰之上,一道穿着白色道服的身影,面东而坐。

隐约间似乎能看到一丝紫气在天边闪过,然后瞬间不见。

长长的吸一口气,四周的雾气同时如同潮浪一样涌入李绚的口鼻之中。

一口长息,半刻时间,

阳光之下,李绚终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山间的迷雾只有在阴影角落里还有残余。

至于其他地方,早已经一片晨光满地,无限冬日气象。

高峰笔直,高达千米。

远处的山脚之下,一湾碧湖清澈的落在大地之上,农田阡陌,鸡犬相闻。

龙潭水湖烟雨朦,天然风光水墨卷。

出水芙蓉美如胜,一剑冲天靡四方。

眼中的凌厉在瞬间闪过,李绚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底,距离他离开蜀中也已经有一月时光。

太子李显次子的满月宴,李绚自然是无法参加的,哪怕他如今在落叶,距离长安咫尺之遥,也无法动身片刻。

甚至整个长安,整个洛阳,几乎都没有任何人知晓李绚已经到了嵩山。

除了有两队千牛卫随时传递消息,让李绚知道朝堂情况之外,整座嵩山,几乎很少有人能接触到李绚。

当然,是很少。

这里面并不包括嵩山道长潘师正。

李绚的三餐便是潘师正和他徒弟供应的。

李绚目光东移,在远处的山腰之上,一座肃正的嵩山道殿正在建成。

皇帝的密旨,是让李绚来监修嵩山观的修建,为将来的嵩山封禅做准备,但李绚知道,皇帝的目光是在洛阳,在长安。

……

脚步轻轻一点,李绚已经转身,飘飘然落在三丈之下的山坪上。

就在此时,苏宝同快步而上,将一封公文送到了李绚手上。

李绚接过公文,看了苏宝同一眼,点点头,然后迈步走进了山坪深处的道殿之中。

这里属于整个嵩山道观的深处,少有人来。

苏宝同自从十月带皇帝密旨跟随李绚一起前往彭州,然后又宣旨,带着十余名护卫,护送李绚直抵嵩山之后,就没有离开。

至于这些公文,自然是长安方面的千牛卫送过来的。

李绚不由得想起蜀中之事。

他原本是要在抵达彭州之后,就去拜访李孝逸,甚至拜帖都已经送了过去,但现在他人没去。

如果不出李绚意外的话,李孝逸会对外作出合理的解释,不管是说李绚病在彭州,还是前往潘州,都不会让其他人见他的。

成都和彭州虽然不过一步之遥,但李孝逸还是有足够的手段说服他人停步的。

如此说来,皇帝的这份密旨,就是不瞒着李孝逸的。

李绚光明正大的离开长安皇帝不阻拦,等到李绚抵达彭州之后,皇帝又让他悄然遣回。

如果不是李绚对皇帝足够的信任,那么恐怕当李昭德和苏宝同带着密旨出现在李绚面前的时候,李绚就会认为是皇帝要对他动手了。

好在李绚也根本没有丝毫反抗李治的打算,只是在家中略做交代,便立刻起行。

从巴蜀直接顺长江而下,而后走襄阳南阳,直接嵩山。

如今在嵩山,虽然李绚居于后山,身边有十几名千牛卫侍从,但李绚只要不离开嵩山,不去见闲杂人等,千牛卫也不阻拦。

这些人全部都是这些年追随李绚的老部下了,包括苏宝同也是一样。

李绚如果真的要强行离开,这些人根本阻挡不了他分毫,因为这些人本身就不是来阻挡他的。

就如同皇帝也不是要对付他一样,而是要将他当成一把锋锐的利剑,随时准备长安洛阳,随时可能会发生的变故。

从某种角度来讲,能够被皇帝作为后手的李绚,绝对是皇帝最信赖的人。

当然,这段事情,也是皇帝对李绚的一种考验,若是考验过不去,那么李绚所有的一切都会被翻出来。

……

站在殿中,李绚对着中央的太上道君相躬身施礼,然后转身进入了左侧的饵房之中。

坐在石榻之上,李绚直接翻开了公文。

永隆元年十一月,突厥余党阿史那·骨笃禄、阿史德·元珍等招集亡散,据黑沙城反,左卫大将军、代州都督薛仁贵将兵击元珍于云州,大破之,斩首万余级,捕虏二万余人。

公文的第一条内容,就让李绚的神色肃然起来。

阿史那·骨笃禄,突厥余党,不出李绚意外的从上一场大唐和突厥战事中脱身。

不仅和弟弟阿史那·默啜逃亡了草原深处,还和阿史德·元珍等人在漠南北部重新集结了数万大军。

可惜,这些年,大唐在草原东部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用他来对内镇压一切对大唐不满的力量。

阿史那·骨笃禄和阿史德·元珍好不容易集结了数万大军准备对阿史那·泥熟匐动手,但偏偏薛仁贵从云州出击,直接从肋部贯穿了突厥大军,随后斩杀无数,阿史那·骨笃禄和阿史德·元珍近乎全军覆没,仅以身免。

草原的局面这一刻彻底清晰起来。

云州在南,饶乐州在东。

相互鼎立,局面无比巩固。

阿史那·骨笃禄和阿史德·元珍现在很有可能已经成为了大唐用来吸引草原不满之人的棋子,每当他们聚集起一定的力量,大唐立刻狠狠轰击过去,将其击溃。

若是如此,没有大的变故的话,大唐在草原东部的统治将会异常的稳固。

但可惜,突厥还有西突厥,大唐也有皇帝之衰。

剧变很快就会来临。

……

李绚的目光落在第二条公文上。

八月中秋时,洛阳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弑母案。

洛州有一富商方廷叙,先娶妻张氏,生子方大年。

方大年十七岁那年,母亲张氏去世,方廷叙续娶了继室陈氏。

陈氏性格凶悍善妒,常与丈夫吵闹,虐待继子,又常将家中财物搬回娘家,方廷叙苦口婆心劝导,但陈氏始终不悔改。

中秋时,陈氏又与方廷叙发生吵闹,继而夫妻互殴,陈氏发起狠来,竟手持利刃将方廷叙杀死。

方大年见父亲死于非命,一怒之下夺下陈氏手中利刃,一刀将陈氏杀死。

次日,陈兄自良知悉后到衙门状告方大年忤逆不孝,顶撞父亲、欺凌继母,动辄殴打。

陈氏受辱不过,欲持刀自刎,方廷叙情急之下夺刀,结果误触刀锋而死,方大年见状迁怒继母,愤而持刀杀死陈氏。

李绚的熟人,洛州长史袁嘉祚,连忙命人将方大年带至大堂,亲自问案。

方大年回道:“小的岂是无故杀母,又哪有先殴母亲、逼母自刎之事?只因父母二人自相口角,老母素性凶暴,便持刀砍死我父,小的见父横死,心堕胆热,这才一时激愤将继母杀死,如今也是追悔莫及。”

袁嘉祚命人将方家的仆人带入公堂,仔细的询问了陈氏为人,还有当日之事。

反复再三,终于确定的确是陈氏发起疯来杀了自家夫君。

之后,方大年杀母。

……

看到这里,李绚的目光微微一凝,他似乎嗅到一点不一样的味道。

洛阳的案子好好的怎么闹到了朝堂上,还出现在了公文上。

李绚目光落在公文上,袁嘉祚有判罚:“妇以夫为主,室内岂得操戈;子以母为天,膝下乌容反刃。

今陈氏以吕雉之妒恚,性情凶悍,以致夫头堕地,凶刃起于内庭。

然,陈氏固杀夫之罪,但自有有司惩治。

方大年逞匹夫之小忿,犯下杀母之大罪,父仇纵然不共戴天,但也不应以子杀母。

杀人者偿命。

若念其孝心而不惩戒,那便是知有父天而无母地;若借口义愤,那便是倡导孝子而不顾律法。

依律,以子杀母理应凌迟,念其事出有因,减一等判处斩立决。”

李绚看着公文,仔细的琢磨着这份判词。

“陈氏以吕雉之妒恚,性情凶悍,以致夫头堕地,凶人起于内庭”。

不由得,李绚笑了起来。

这件案子,在袁嘉祚的手里基本已告了结。

他的判决陈自良无话可说,方大年亦无再辩,刑部大理寺均无异议。

但,上到尚书省的时候,尚书左丞刘景先在查看案卷后,产生了异议。

刘景先批驳道:“夫妇大义等于乾坤,母子天伦昭于今古。

乃继母如母,命不及母,缘父之故,比之于母。

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下手之日,母恩绝矣。

唐律:父祖被人所殴而子孙助斗者无罪,虽伤犹得末减。况若越人之杀而父乎。

父亲罹刑,孝子谅当若是。

为父剪逆,烈士谁曰不然。

在陈氏有可诛之辜,死何足惜。

特大年无杀人之柄,杖以戒专。”

……

李绚轻吸一口气,刘景先的意思很简单,继母虽然也是母亲,但却不及生母。

陈氏只是因为嫁给了父亲,方大年才称其为母。

如今陈氏违背夫妻大义,杀死丈夫,那么从陈氏举起屠刀的那一刻起,方大年与陈氏便已经断绝了母子关系。

自然也就没有了“弑母”恶行。

方大年见父亲被杀,怒火攻心,这才杀死陈氏,为父报仇,乃是孝子行为。

陈氏则因有罪在先,是死有余辜。

应责以杖刑,以示惩戒。

最后朝中以刘景先之意,杖责惩戒了事。

李绚琢磨着整起案子,越琢磨,越觉得这件案子有意思。。

眼下这件案子,谁杀了谁不重要,最后怎么判罚的也不重要。

关键在于为什么会杀人。

陈氏以吕雉之妒恚,性情凶悍,以致夫头堕地,凶人起于内庭。

吕雉这两个字就很敏感,若是真的按袁嘉祚的判罚发行天下,那么难免会有联想以后。

但若是陈氏自下手之时,便不算方大年之母,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刘景先的这份判词有很意思。

李绚琢磨着刘景先的履历,前相刘祥道之子,以门荫入仕,拜侍御史,累迁尚书左丞。

刘祥道是李贤的人,但刘景先却在李贤被废后,升任尚书左丞。

如今却在这起案子却直接翻转了判决,眼下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联系杞王和许王,就有意思了。

武后应该看到了这份判决,不知道她心中做如何想。

李绚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这是个人才啊,足够更进一步拜相了。

……

李绚低头微微冷笑,低头看向第三封公文。

林县令周兴,请移废太子贤于蜀中。

李绚顿时忍不住的站了起来,面色惊恐的可怕。

蜀中,为什么会是蜀中?

对了,是蜀中。

的确是蜀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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