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成,人如其名,一事无成。
值得慰籍的是,我有一个貌美如花、家室显赫的妻子。
三年前,我如愿以偿的嫁给了校园中的女神,萧意欢。
没错,是嫁,而不是娶。
换句话说,就是我入赘到萧家,成为了萧家的上门女婿。
萧家是扬州有名的大户人家,资产雄厚,人丁兴旺。
在扬州这块地盘,萧家若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常言道,上门女婿,狗都不如。
我之所以会放低姿态、抛弃尊严选择去当这个遭人唾弃的上门女婿,并不是因为我贪慕萧意欢的万贯家财,而是因为我太爱她了。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已经深深沦陷,无法自拔,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我曾暗自发誓,倘若此生不能跟她在一起,我宁可当一辈子的单身狗。
奈何天不遂人愿,萧意欢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在我向她鼓起勇气表白之后,当众羞辱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我虽伤心欲绝,却依旧不肯放弃。
为了获取女神的芳心,我做过许多卑微的、突破自己底线的事情。
我曾大冬天起早冒着严寒在校园门口买热腾腾的早餐送到她的宿舍楼下,也曾吃一个月泡面只为攒钱在网上给她买几百块的高仿项链,甚至帮她给暗恋的体育专业的篮球队队长王硕写过肉麻的情书。
不过我所做的这一切,她非但无动于衷,反而对此嗤之以鼻。在她眼中,我就是一个随叫随到、任她摆布的舔狗。
尽管舔狗的身份一度让我身心俱疲,但我始终坚信,只要我一直对她死缠烂打,不抛弃不放弃,终有一天,她会感受到我的真心,答应跟我在一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我舔了萧意欢四年,都没能牵过一次她的手。
我累了……
可就在我打算放弃她的时候,上帝却大发慈悲般地给我打开了一扇窗。
时间回到三年前的四月一日,也就是愚人节当天,女神萧意欢突然在QQ上跟我说她患了尿毒症,大去之期不远矣。
当时我以为这只是愚人节的玩笑话,并没有当真,直到她将医院的体检报告以及自己脱落的长发拍照发给我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所言非虚。
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恬不知耻的让我去医院做个检查,看我的肾脏是否跟她相匹配。如果匹配的话,就捐给她一个,反正我有两个肾脏,捐出去一个也无妨。
我关掉QQ软件,不禁有些想笑。
女神说得倒是轻巧,倘若肾脏不重要的话,为何要长两个?
我嘴上发着牢骚,可心里却极为担忧。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我毅然前往萧意欢所在的扬州中心医院做了个体检。
体检报告显示,我与她的肾脏吻合度高达99.9%。
我依稀记得她躺在病床上激动的抱住我的场景,就像是露丝在冰冷的大西洋里抱住夹板一样。
她拉着我的手,声泪俱下,美丽的容颜在病痛的摧残下显得暗淡无光,毫无生机。
她觍着脸对我说道:“吴成,你不是说过你爱我吗?只要你愿意将肾脏捐献一个给我,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哦?你说的可是真话?”
听闻她的承诺以后,我来了兴致。
“我萧意欢,对天发誓……”
“别别别,我相信你。”
我连忙将她举起的玉手拉了下来,又恢复到了以往的舔狗模样。
紧接着我便鼓起勇气说道:“我可以捐献肾脏给你,前提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嫁给我。”
萧意欢瞪大着眼睛望着我,她显然没有料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可不可以换一个条件?我可以给你钱,豪车,别墅。”
听到她说的这句话,我如鲠在喉,原来在她眼里,一直把我当成一个贪慕虚荣的人。
“不行。”我斩钉截铁的拒绝道。
萧意欢秀眉紧锁,极不情愿的答应了我的条件。
可没成想,她竟然也跟我提出了一个条件。
那便是,要我入赘到萧家,做她萧家的上门女婿。
我很无奈,为了能得到心目中垂涎已久的女神,我孤注一掷,咬着牙答应了下来。
肾脏移植手术非常成功,萧意欢也遵守了她的承诺,毕业之后不到一个月,便跟我举办了婚礼。
出乎我的意料,婚礼现场异常冷清,只有我跟萧意欢,以及双方父母出席了婚宴。
我的父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而萧意欢的父母却是扬州知名的企业家。
无论是从社会地位,还是从生活水平来看,我们两家都门不当户不对。
至于为何没有邀请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这是萧意欢的意思,也是萧父萧母的主意。
我心里不爽,却又无可奈何,只是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母。
别人家父母都是嫁女儿,可我吴家今日却嫁儿子。
吴家香火一脉单传,竟到我头上毁于一旦!
萧父萧母,也就是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在婚宴上视我如无物,这我尚且都能忍受,可是他们对我的父母也是一样的态度。
冷漠,藐视,嫌弃。
我爸吴越受不了萧父萧母二人高高在上的模样,拉着我妈王海燕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婚礼现场。
望着母亲落寞的背影,我不禁有些后悔。可事已至此,我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硬着头皮往下走。
当晚,洞房花烛之夜。
我喝了许多酒,有白的也有啤的,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酒臭味。
萧意欢坐在红色的喜床上,两眼无神的看着窗户。
我借着酒劲,踉跄着走到了她的面前,张开嘴巴顺势就要亲她。
只见她一脸厌恶的将我推倒在地,嘲讽道:“就凭你这个窝囊废,也想睡我?”
我躺在地上,脑袋里不时传来嗡嗡嗡的轰鸣声。萧意欢的话就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无情的插在我的心上。
四年的隐忍,终于在此刻彻底爆发。
我咬着牙,用力站起身,双眼冒着怒火朝着她走去。
“你别过来!”
萧意欢见状脸色不由得慌张起来,身子紧紧蜷缩在一起,对我大声警告道。
此刻的我,宛如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不顾她的反抗,强行撕扯着她身上的白色婚纱。
她奋力的哭喊着,挣扎着,甚至细长尖锐的指甲都嵌入了我的皮肤里面。
三分钟过后,我便败下阵来。
而萧意欢,我追求了四年的校花,舔了四年的女神,此刻正躺在我的身下,眼神哀怨的望着我。
恍惚中我记得她抽了我一巴掌,骂我是个快枪手。紧跟着便换上一件黑色风衣,一声不响的离开了婚房。
我有些郁闷,一度怀疑这跟我少了一个肾有着莫大的关系。
自从新婚之夜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萧意欢。更悲催的是,我莫名成了萧家免费的男保姆。每天的工作就是洗衣做饭,顺带接送萧意欢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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