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霜也不想猜出来的。
但是讲道理, 某朝皇帝仓皇出逃,将一大批宝藏交给亲信藏在某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传国玉玺也因此失落, 于是有人私底下秘密寻找……要素过于齐全, 以至于答案根本不需要过脑子。
实在是这种故事既有皇室秘闻,又有天价宝藏, 在寻宝的途中还能随意添加江湖、盗墓、探案、恩怨情仇等诸多元素, 人民群众太过于喜闻乐见,她也就看过那么区区几十部吧。
“能证明皇帝身份的信物不多。”明面上,她含蓄地说。
林珑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 也相信了这个理由。明月霜在她眼里本就不是常人, 能够想到这些,也是理所当然的。
“果然不愧是明令君。”她且惊且叹地说,“知道此事的人很少,我想,您或许用得上。”
“多谢。”明月霜敛了笑, 郑重地道。
这样一个消息,一旦曝光,必然会引发一场腥风血雨。林珑没有选择奇货可居,拿捏住这张底牌,留待关键时刻,而是选择将这个消息告诉她, 说明她的立场又朝着明月霜这一边迈出了一大步。
甚至……过度解读一下, 也可以说, 她认为明月霜有掌控玉玺的资格。
林珑一笑,“我所知的,也只有这些了。老爷将此事瞒得很紧, 我怕被他察觉,也不敢多探问。”
事实上,就连那封密信,也是她在无意之间看见的——原本是想看看洛京送来的信上写了什么来着。
那个时候,她还满心惶恐,想着洛京的人来了,自己该如何应对,想提前多了解一些情况,这才过了多长时间,这些事已经不再能困扰她了。
这也是林珑下定决心将这个消息说出来的原因之一。
自己手里的筹码当然是越多越好,可是,如果一直捏在手里不下注,那筹码就永远只有这些。相反,在恰当的时候跟着胜率高的人押注,能够赚到的更多。
毕竟她守着这个消息,什么都不能做,明月霜就不一样了。
但事实上,她想错了,明月霜虽然有些惊讶于这个消息,但她并没有打算在这上面放太多的精力。
其实明月霜一直怀疑,真的有所谓的“传国玉玺”吗?
要知道每一次改朝换代,局势都动荡得厉害,玉玺屡屡易主,被损毁、遗失的可能性太高了。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历朝历代都有“真假传国玉玺”的故事流传,堪比网文之中的真假千金、真假少爷梗,长盛不衰。
不过明月霜和一般人不一样,一般人怀疑玉玺是在传承过程中失落、伪造,但明月霜觉得,或许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被编出来的故事。
毕竟传说之中,是在秦朝时,李斯用和氏璧制成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玺,但是从后世出土的“玉璧”那盘子一样圆而薄的造型来看,要把它制成玉玺,显然是有点难度的。
而且史书之中,但凡是做出点功绩的王侯将相,身上总有些神异,什么母梦异象感而有孕,出生之时红光漫天,举事之前斩杀白蛇,狐狸叫、鱼腹书……祖龙给他的“天子玺”编个好听的来历,也不是很奇怪的事。
反正传国玉玺下落不明之后,也没影响封建王朝又延续了宋元明清几朝,所以有没有那块印章,问题不大。
与其浪费人力物力去找它,不如多种点粮食,多挖点矿。
退一步说,就算玉玺是真的,就算她运气很好——或者说天命所归,顺利找到了玉玺,然后呢?
现在的她,难道还能明目张胆地把这东西拿出来,说我是天命所归?
孙坚就是她的前车之鉴好不好!
当然了,既然这玩意已经出现了,那么不管真假,明月霜都肯定是要去抢的。
但众所周知,像这种一堆人抢一个道具,持有道具就会被所有人追杀的游戏,不能一上来就去抢东西,要保存实力。反正只要游戏结束的时候,东西在自己手里就行了。
就让宋之睿先去找吧。
找不到最好,留待以后自己腾出手了再慢慢筹划。万一找到了,只要她能及时得知消息,说不定还能利用一把呢。
明月霜将此事记在备忘录的待办事项里,就把精力又放回了守城战上。
敌人的资料她已经兑换过了,这一次被派来的,同样是乔珩的心腹。跟陈炯这种镇守一方的大员不同,这位说是心腹,其实还认了乔珩为义父,乔珩给他取的名字是乔子虎,始终跟随在乔珩身侧。
他的战绩不多,军事指挥才能未知,但据说人如其名,是一员力能扛鼎的虎将。
“看来是要走一力降十会的路子了。”穆桂英对着情报沉吟片刻,倒也不算意外。
但凡乔珩知晓陈炯被伏击的始末,就会发现,她们的兵力其实还是太少了,所以只能依靠战术,还要联合东川,才有胜机。在这种情况下,派遣智谋型的将领,倒不如乔子虎这样,任你百般机巧,我都一力破之。
只要带上足够的兵马,这一仗就很难输。
所以很快,穆桂英又给出了另一个判断,“他所带的兵马,大概在两万人左右。”
陈炯一万五千的兵马,她们尚且要借东川的力才敢打,乔子虎带过来的兵马不会太多,但也不会比一万五千更少。何况议和还没有结束,乔珩也需要以武力对峙来对东川形成压迫之势,拿到更多好处,也腾不出太多兵马,两万是个比较合理的数字。
听到这一句,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凝重了一些。
虽然她们的女兵战斗力比预想的更高一些,而敌人又太菜,不至于像一开始想的那样,三四个打一个,但顶多也就是正面对上能一对一。而她们哪怕已经超负荷地征兵了,仍然只有五千人。
至于宋之睿手里的那一万人,用来守城还可以,但正面作战,不管是明月霜还是其他人,都根本没把他们算进来。
毕竟能轻易被冲散的队伍,既然被冲散一次,那后续就会有无数次,不可能突然脱胎换骨,变得骁勇无畏。有城墙可依,或许还不会乱,若是出城作战,就不好说了。
要怎么以五千对两万,还能取胜?
第一次参与内部会议的林珑听到这里,有些不安地说,“我听老爷……宋之睿说,咱们只需据守城池,坚持上一两个月,待议和结束,东川不会放任不管,这围城之势自然难以长久。”
怎么听明月霜的意思,却是要正面上去跟对方打?
明月霜笑了,“宋大人的想法不算错,不过那是他的办法,不是我的。”
林珑没听懂,疑惑地问,“此言何解?”
“宋大人是朝廷任命的巴城刺史,又是洛京宋氏的嫡系,有朝廷的宣谕使从中说和,只要他愿意对乔珩低头,依旧承认巴城是西川的一部分,受乔珩这个节度使管辖,自然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明月霜解释的语气十分平和,但林珑心中却因这番话而掀起了惊涛骇浪。
是了……明月霜特意跑到巴城来,折腾出那么多事,难道只是为了坑一个陈炯,扶他宋之睿上位吗?若是巴城仍旧是西川的地盘,那她在山上的据点也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水之萍,根本不可能守住。
所以她要的,从头到尾都是巴城。
不是西川节度使辖下的巴城,而是独立的,由她影响和控制的巴城。
正是因为因为知道宋之睿很有可能实行绥靖政策,又转过来向乔珩低头,明月霜才要扶持她,去跟宋之睿争夺话语权!
一切都变得清晰了。
在这一刻,林珑似乎也感受到了宋之睿当初想明白一切时,所感受到的那种似乎由灵魂而生的觳觫与战栗。
不同的是,宋之睿想到的是退,利用朝廷,利用自己洛京宋氏的出身,甚至利用乔珩,来远离明月霜,形成对她的制衡,以图自保,而林珑是没有退路的。
她一只脚已经踏上了明月霜这艘船,退不回去了,一旦这艘船彻底倾覆,她也必将死无葬身之地。
幸好,林珑也不打算退。
因为退一步,她又会回到原本的那种窘境,被困在“妾”这个身份里,挣扎不得。比起那样的软刀子割肉,她倒宁愿跟着明月霜拼一把,挣一个自由的前程。
想到这里,林珑用力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竭力镇定地点头,“我明白了。咱们不仅要打,还要打得漂亮,这样……才能震慑住各方。”
尽管自己应该也是被震慑的一员,但这话林珑说得非常坦然。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你强你有理。明月霜只有一个方县,看起来一根手指头就能灭了,那就谁都想来按一下试试。就算她们不怕,也经不住这么多的骚扰,何况她们目前应对得确实有些吃力。
但只要让人知道自己是一块难啃的骨头,那除非必要,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绕过。
……
“为什么一定要打这一仗?”此刻,李阿妹也正在跟女兵的小队长们讲这一战的必要性。
她这一回跟着明月霜到巴城来,就是为了做军队的思想工作。
李阿妹十分珍惜能在明月霜身边工作和学习的机会,几乎是夙兴夜寐地在学习。她还有一个小本本,是明月霜送给她的,上面记载着她学到的东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思考和疑惑。
所以此刻,虽然是头一回上岗,但她却一点都不怯场,反倒满心的兴奋,“以前我们村子里,有两家外来户。一家是猎户,男人有一把子力气,还会使弓箭,女人也泼辣,嘴巴不饶人,才搬来没多久,村里有二流子想占便宜,被男人打了个半死,女人又追上门去骂。大伙儿觉得,这家人在村里人缘怎么样?”
“那肯定好不了。”有人毫不犹豫地说。
“是啊是啊,这样的人家,谁敢跟他们打交道?躲都来不及呢。”
“错了!”李阿妹一拍巴掌,“恰恰相反,这家人在村里非常受欢迎,女人们都爱找女人唠嗑,男人们偶尔跟着猎户一起进山,很快就跟本地人没什么分别了,也没人敢去欺他。”
女兵们不由愕然,“这是什么道理?”
李阿妹却没急着解释,又说,“另一家是庄户,男人老实,女人本分,都是踏实肯干的,又热心,村里但凡有什么事,都主动去帮忙。你们觉得,这一家的人缘,又如何?”
因为之前的答案错了,女兵们这回都有些迟疑,“……应该很好罢?”
叫她们自己想,似乎也是愿意与这样的人相处的。
李阿妹笑着点头,“不错,这一家的人缘,也很好。”
没答错,女兵们顿时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口气还没松完,李阿妹话锋却又一转,“所以村里人有什么大小事情,都来找他们帮忙,借个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蔬菜小葱更是常事。”
听到这里,一部分女兵已经皱起了眉头。
她们大都是当过家的,知道这些东西听起来琐碎,但是一分一厘都是钱。况且,就是因为东西琐碎,人家说是“借”,难不成你好意思叫人还吗?
这时,这些女兵都有些回过味来了。好人缘与好人缘,也是不一样的。前一家因为凶狠彪悍,没人敢占便宜,凡事都有来有往。而后一家,却只有自己吃亏的份。
还有另一部分不开窍的,仍在茫然,“这有什么问题吗,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伙儿不都是这样,互相帮衬。”
不等李阿妹开口,已经有女兵抢白道,“若不是互相帮衬呢?”
“不错,说得好听是借东西,可有几个人会还?”
“这就是老实人吃亏,只有他们帮衬别人。虽说在村里人缘也好,但吃的亏只有自己知道。”
剩下的人在这详细的解说之下,也慢慢地反应了过来。
虽然说吃亏就是占便宜,作为外来户,为了能够在村子里站稳脚跟,略微忍让一些也应当,可是、可是……若没有人比较也就罢了,有前一家比着,这心里怎么就那么不是滋味呢?
况且……她们都是经过事的,所以更清楚,李阿妹说的,已经是最好的一种情况,那就是村子里的人都厚道,没有那等故意欺负人的恶霸。要是村子里风气不好,这家人又如何呢?
原来有时候反抗,其实并不会让自己的处境变差,反而会让人不敢招惹。恰恰相反,一味的容让低头,只会让人得寸进尺。
道理似乎是很明白的,但女兵们还是因此而不安起来,因为这跟她们自来受到的“与人为善”“大事化小”的道德教育不一样。
李阿妹趁机说,“听到这里,一定有人怀疑,这怎么跟平时听说的不一样?其实啊,并没有什么不同。这与人来往,要有一条线在。”
“那家猎户,就是一开始把底线摆了出来,大家也就知晓怎么跟他们相处了,彼此不容易产生矛盾。那庄户一味的做好人,人家以为他没有底线,自然事事都找他。别人一看,他能占便宜,我能不能呢?长此以往,反而把村里的风气带坏了。不仅不是‘为善’,反而是‘为恶’了。”
老实本分的女兵们,本能会将自己代入庄户的角度,骤然听到这样的指责,不由目瞪口呆。
怎么……做好人难道还会是错的吗?
可是……仔细想想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又似乎都能照应到这个道理。
而且也有俗话说了,“人善被人欺”,在村里,确实凶狠一些,叫人惧怕,反而省了许多麻烦,只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罢了。
李阿妹却不能等她们想明白了,在抛砖引玉之后,她便继续说,“如今咱们的情况,其实也是差不多的。虽然有了方县,但是咱们都是女人,难保别人不会看咱们好欺负,就过来踩一脚。”
这一句话,说到了许多人的心坎上。
又有一句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这就是因为寡妇没有依靠,容易受欺负。她们这个由女人当家的势力,和寡妇也差不多了,难免有人想占些便宜的,或是想要这副家业。
“我懂了!”一个女兵大声说,“咱们现在就是要跟他们拼命,叫人知道,咱们就是死了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就是这个道理。”李阿妹点头,“要让人知道,咱们是一块最难啃的骨头,以后他们才会绕着咱们走。”
难啃的骨头不是啃不下来,但是要小心崩了牙。在这里耗费了太多的兵马,就不值得了。
毕竟这是个乱世,藩镇们看似强势,可是周围也都是跟自己一样强势的藩镇,只要露出一点弱势,周围的敌人就有可能一拥而上。
就说西川节度使乔珩,为什么朝廷的宣谕使一到,他就同意了议和?
不仅仅是因为被巴城背刺,联合东川干掉了他的一员大将,更是因为朝廷的宣谕使来劝架,人家也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着凤州和华州的兵马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乔珩做了什么,之前凤州和华州一直保持观望,就算东川屡屡求助,也没有要派兵的意思,所以乔珩能放心进攻东川。现在别人的兵马在自己的地盘上,他就不得不收敛了。
在这种局势下,他又怎会为了明月霜这样的小势力而折损自身?
所以这一仗,明月霜一定要打。
只有这样,才能让乔珩知道,她是个不好惹的刺头。
等打完了再低头认错,愿意接受西川的管理,乔珩权衡利弊,多半会选择接受。这样,至少在打下西川之前,他是不会再动巴城的。
……
从林珑上山之后,整个巴城都陷入了一种不太明显的焦躁之中,直到第三天,她从山上下来,顺利带回了一纸交易:巴城这边用钱粮和资源,从明月霜手里交换五千俘虏。
林珑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了这个好消息,又说,“明令君说,我们可以自己挑人。我在山上听她们私底下说话,似乎咱们选剩下的人,都要送去挖矿,想来,不会有不想被选上的。”
当兵自然是一件很苦的事,但是跟挖矿比起来,就要好不知多少。何况西州自古以来皆是富庶之地,各地的豪强们要拥兵自重,给士兵的待遇不会太差,只要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都有封赏。
众人一听,果然都很高兴,一位幕僚说,“陈炯的兵,本来大部分就都是咱们巴城的儿郎,到了咱们这边,还能与家人团聚。”
“不错。”宋之睿也点头,“此事拖延得也够久了,要尽快办好,就由……”
“使君。”见他的视线落在王海身上,显然是要点名让他去负责这件事,林有方立刻站了出来,“这些俘虏,也有不少是王将军带人抓住的,只怕心存怨望,不如让刘将军统领这一部。”
宋之睿一想,也觉得值让王海一人领兵,不太合适。他虽然当刺史没几天,但也已经养成了所有上位者都有的疑心病,本能地不愿意让军权集中在一个人手里。
按照林有方的说法,这样一来,两部之间必然不会和睦,他这个刺史才能放心。所以宋之睿没则呢么犹豫,就点头同意了这个提议,又叮嘱刘将军,“要抓紧时间。”
堪堪等刘将军挑完人,演练了两日,让士兵们认清了小队长的模样,乔子虎的大军就到了。
而前方侦察到的消息,也让明月霜忍不住沉下了脸。
乔子虎领两万本部兵马,这是她们一早就预料到的,但明月霜没有料到的是,他还抓了近万的流民,驱赶他们走在大军前面,准备作为战场上冲阵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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