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古大世

《亘古大世》

第29章 穗戈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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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诸葛瑾云从最开始的依依不舍,到后来几乎是落荒而逃。

真是太直接了,直接的让诸葛瑾云忘记,自己是一个男人,而红鹰才是女孩子。

可怜见,他才十二岁,居然要被逼着早早的举行婚事。开玩笑,这种事能这么草草的决定吗。他才十二岁,等几年不成?

半刻都等不及的红鹰在一天一催的连续死磨硬泡之下,诸葛瑾云匆匆的拿着十五张青眼狼的狼皮,在母亲的带领下去了母亲的老家红图部落,见到了舅舅。在舅舅的满心欢喜收下狼皮后,他和红鹰的婚事就这么定下了。

本以为这件事可以宽松一阵子了,没成想红鹰是一个泼辣的性子,俨然以诸葛瑾云的准伴侣自居,居然要马上就结婚。

真是让从没见过这种阵仗的诸葛瑾云有点吃不消,等商人鹰飞天再次来到天赐部落,在烈火奶奶和鹰飞天商定的第二天,诸葛瑾云就迫不及待的催促着鹰飞天和棕方一起动身上路了。

从来没见过诸葛瑾云这么吃瘪的棕方哈哈大笑,让诸葛瑾云一阵无语。

前文也说过,诸葛瑾云他们部落是没有驯养的凶兽的,所以想要穿行三万里的荒山,只能靠着步行。

三万里只是直线的大致距离,实际上他们不可能按照直线距离行走,因为这其中不知道要穿过多少荒山,这些荒山中心不知道会不会有强大凶兽潜伏。

他们只能在山边行走,遇见小股的凶兽就将他们打跑,如果遇到强大的凶兽就只能落荒而逃。

幸好鹰飞天每两到三年就会在这条线上走一趟,倒是显得轻车熟路,带着诸葛瑾云他们避过一次次的危险。

路上的吃食都是由棕方和诸葛瑾云解决,作为代价,鹰飞天则为他们说一些行走在大山中的趣事。

这趟路程最高兴的不是诸葛瑾云,也不是棕方,而是经常行走在大山中的鹰飞天。

别看鹰飞天常年在大荒群山中行走,但是论本领,他也就比诸葛瑾云强上一线。而棕方却是天赐部落一等一的好手,隐然是下一代的首领,本领强大,堪比凶兽。有这么一位强大的帮手陪同,这一趟外出可以说从未如此过的轻松。

转眼两个月过去了,山脉间的一条羊肠小道上,诸葛瑾云三人正全力的奔逃着。

在他们身后,三只凶残的凶吻鳄正紧紧的追赶他们。

这三只凶吻鳄任何一只都有着不下于棕方的实力,而三只联手,诸葛瑾云他们三人只能是望风而逃,根本不敢交战。

棕方倒是不怕,可诸葛瑾云和鹰飞天就不是对手了。

凶吻鳄的速度并不快,三人奔逃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终于将这三只凶吻鳄甩开,跨过一片山脊,来到另一边的一片怪石嶙峋的山峰阴暗处。

这里几乎连下脚的地方没有,地面上全是棱角尖锐的碎石,穿着硬皮子缝制的鞋子都有些硌脚。

来到这里,鹰飞天剧烈的喘了几口粗气,呼哧呼哧的对着水囊喝了几大口凉水,一巴掌抹去嘴角的水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舒坦的道:“好了,在这里休息一下吧。”

说着,鹰飞天轻车熟路的往前走几步,找到一个被火焰烤黑了的山洞,说道:“就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吧。”

这个山洞早就被细小的碎石子铺了一地,踩上去虽然依旧起伏不平,但相比起之前的碎石块地面,已经算是相当平坦了。

“我每次前往那穗戈部落都会在这里休息一下,放心,不用警戒,这处山峰后面的碎石处是凶兽们最不喜欢来的地方。咱们知道制作鞋子防止脚上受伤,那些凶兽可不会。方圆百里没有什么强大凶兽,一般的凶兽来到这,走到一半就脚底流血逃之夭夭了。”说着鹰飞天在屁股下垫了一块烂皮子,舒舒服服的坐下来,依靠着山壁休息。

诸葛瑾云和棕方也依样把皮子垫在下面休息。

此时天色已经渐渐变暗,马上黑夜就要来临。

诸葛瑾云和棕方麻利的找到一些干柴升起火来,三人各自拿出自己的肉干在火上炙烤,用小铁壶烧了点水,伴着热水把肉干吃进肚里。

在鹰飞天的指点下,在大荒群山深处,前后不着人群的地方千万不要用火烤新鲜的生肉。因为那鲜血的气味和烤肉的香味会飘散很远,极易引起凶兽的警觉。

一边吃着,诸葛瑾云好奇的询问道:“鹰飞天叔叔,您给我讲讲关于那穗戈部落的事情吧,我要去那里学习知识,现在对那还一无所知呢。”

说到这,棕方也是一脸好奇。虽然他是天赐部落第二号人物,但也还是第一次走出大荒群山这么远,对一切的好奇不比诸葛瑾云少。

鹰飞天也闲来无事,这种事平时也没少说,自然张口就来道:“这你们算是找对人了,这穗戈部落的了解,在世界中心外,可能也就是我最清楚了。要说这穗戈部落可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部落,人数足有五千之众,可算得上是一个中型部落了。”

诸葛瑾云静静的听着鹰飞天的讲解,心里对这个穗戈部落隐隐有了一番认知。

在鹰飞天的讲述中,这穗戈部落是一个生活在世界中心边缘的中型部落。

所谓的世界中心边缘其实就是那一片平原被定义为世界中心,而边缘则是平原边境,再往外走出百余里就成了大荒群山的范围。

在这片世界中心区域外围的群山中,是没有强大凶兽存在的。因为原本这些山脉中的凶兽,都已经被世界中心区域边缘的部落们斩杀殆尽,只剩下一些族群部落还在苟延残喘。

但就算是生活在世界中心边缘,穗戈部落也足足有二十位以上的力生期第五层的强大,甚至传说有力生期最巅峰的为首领,护佑着穗戈部落不受侵犯。

整个穗戈部落占地至少有三万多个平方,擅长种植一种名为穗的植物,擅长打造一种名为戈的兵器,依靠着这两样收入来源,在世界中心区域如鱼得水,较为富足。

鹰飞天每次都选择在穗戈部落与大荒群山中各部落游走,用大荒群山中家家户户积攒的兽皮衣料,去穗戈部落交换一些草药和兵器,再拿着这些草药兵器历经艰难险阻深入大荒群山,交易给天赐部落这等族群。

说到这,诸葛瑾云带着猜测的语气问道:“这穗戈部落也驯养了凶兽吗?”

“他们的确养了凶兽,但不是驯养。”鹰飞天组织了一下语言,在地面上画了一个大圈道:“这就好比是世界中心区域,在这片区域中,边缘这一部分就是穗戈部落这等中型部落生存的地方。”

又画了一个稍小的圈在大圈内,鹰飞天继续道:“这个稍小的圈内就生活着大型部落,而驯养凶兽这种能力,只有几个大型部落才做得到。大型部落和中型部落生活距离并不远,中型部落要想要得到驯化好的凶兽养着,就只能从大部落那里贩买。”

“难道贩买到驯化好的凶兽也不能继续繁衍繁殖?就比如说买来两只一公一母的恶鬃牛,让它们繁殖壮大数量也不行?”诸葛瑾云问道。

“不能!”鹰飞天解释道:“大部落的人太聪明了,新生的凶兽必须经过他们专门的驯养,就算是有凶兽父母在也不管用。要是没有经过大部落驯养这一阶段,新生凶兽必死。”

诸葛瑾云没有亲眼见过这些驯养后的凶兽,无法确定是因为什么。但可以肯定,驯养后的凶兽,都经过了专门的设计,这些凶兽恐怕连怎么哺育幼儿的本能都失去了。

“那我要去的朝拜天峰距离穗戈部落有多远啊?”诸葛瑾云的目光中充满期待。

鹰飞天嗤笑一声,毫不在意棕方不悦的目光对诸葛瑾云说道:“不得不承认,你的天赋非常好。但是你太年轻了,按照我的经验看来,你想要进入朝拜天峰的可能性很低,不足两成。要知道那里可是汇聚了整个世界中心区域的目光,无数人企图进入天峰而一举成名强大。为了控制人数,朝拜天峰的筛选严苛程度也是一年强似一年。你年纪还太小,和那些二十岁以下的年轻相比,你稚嫩很多。”

“那想要进入朝拜天峰要考验什么呢?怎么才算是通过筛选?”诸葛瑾云问出关键的问题,关于朝拜天峰的具体信息,烈火奶奶没有多说,让自己进入那世界中心区域就知道了。

鹰飞天很是痛快的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虽然我多次来往世界中心区域,但是也就是在边缘游走,连进入大型部落区域的资格都没有。而那朝拜天峰据说在这世界中心区域的中心,也就是这个地方,我连看看那里的机会都没有。”鹰飞天指了指自己画的同心圆的中心点。

“说起来我都有些佩服烈火大姐,居然能在朝拜天峰外围生活一段时间,要知道那片区域中型部落的人想要进入,都需要有人引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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