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蜀汉之庄稼汉》

第0992章 千里不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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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将军前脚刚离开,冯刺史后脚就领着北归将士,抵达五原县,接管了营地。

“轲比能呢?”

冯刺史刚一下马,劈头就问向迎接他的刘良。

留守营地的刘良,看到冯刺史那张熟悉的脸,一直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

虽然一直有人给他送来轲比能的情报,但因为关将军不在,没有安全感。

就怕轲比能趁着这个空档,突然出现,要一把火烧了营地。

“从东边传来的消息说,轲比能的人马已经纠集完毕,正在向东而来。”

“按一些老朋友给我的消息,照眼下的速度,最快的话明天可至,最慢的话,也不会超过后天,轲比能就会到达五原县。”

刘汉子一口气说完,又不由地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汗珠。

天太热,加上太激动,刘汉子有些出汗。

冯刺史闻言,就是一笑:

“你的老朋友看来还挺多。”

刘汉子干笑:

“都是托了君侯的福……”

这句话是下意识的大实话。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刘良也算是已经看清了世间的人情世故。

所以他明白一件事情,没有兴汉会体系的资源,这世间就不会有什么刘汉子。

所谓英雄趁势而起,这句话只说出了一半事实,或者说,故意遮掩了一半内容。

那就是在趁势成为英雄之前,得先有钱,有粮,有人。

当然,要是再有一些他人所没有的独特资源,那就更好了。

没有这些东西,偏偏又觉得自己可以当英雄的,要么就是被社会毒打到认清现实。

要么多半就是成了游侠儿。

连游侠儿都做不成的,那就是青皮无赖。

与之相反的,那就是有了足够的资源之后,再加上一点点幸运,要比别人更容易成为英雄。

比如现在紧随冯君侯身边,如同影子一般的张远。

按理来说,这种苍头黔首之子,进入军中,基本都是冲在最前面送死。

除非有九死一生的运气,才有可能得到那么一点点的上升机会。

哪像现在,既有讲武堂学生的首席大师兄身份,又被冯刺史一路提拔。

如今已经是凉州军军司马,负责监察凉州诸营。

有多少比他天分好的人,因为没有讲武堂的资源,没有成为冯刺史的学生,所以默默无闻地死在了战场上。

别人收拾尸首的时候,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什么……

再如轲比能,除了冯君侯之外,从小种鲜卑成为草原霸主,够英雄了吧?

但是他没有顺应大势,又没有足够的资源跟凉州军对抗。

所以刘良相信,他很快就会是个死人了。

只是冯刺史把刘汉子的话当成是客气,他笑了笑,然后转过身去,吩咐道:

“张远,你带着参谋部的人,去安排诸营扎寨。秃发阗立,你负责营地周围的警戒,特别是东面,看看能不能查探到轲比能的消息。”

然后这才对刘良说道:

“走,带我去看看物资。”

“君侯这边请。”

原本营地帅帐的旁边,有一个重兵把守的地方,周围挖出了壕沟,独立成寨。

关将军领着大军走了,营地一下子空了下来,唯独这个小寨,仍留有士兵把守。

刘郎君领着冯君侯进入小寨,来到一个营帐内。

掀起油毡遮盖的东西,里面全是被草绳包着的坛子。

冯刺史随意拿起一个坛子,用随身的匕首切断草绳,再划开坛口的油布。

油布下面还有密封坛口的蜡泥,挑开蜡泥,又是一层油布,掀开油布,伸手进去,拿出一块干粮。

放到嘴里咬了一口。

“咔”!

些许粉末从嘴里飞溅出来,些许红糖的甜腻带着腥膻奶味,立刻充满了口腔,让冯刺史皱起了眉头。

真特么难吃!

嚼了嚼,努力地分泌口水,把嘴里的粉末泡湿了,这才能咽下去。

比后世的早期军用干粮还要难吃得多。

但这已经是凉州军最高级的奶糖干粮了。

能与它相提并论的,也就是特制肉干。

刘良来到阴山这么长时间,借商队之名,在高阙建了存放货物的仓库。

却少人知道,仓库真正作用,其实是提前给凉州军储备制作干粮的材料。

大军在五原县扎营后,仓库的存货自然是全部搬了过来。

关将军驻守五原县的一个多月里,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制作干粮。

冯永把坛子丢给身后的赵广。

赵广迫不及待地伸手进去,拿出一块,张嘴一咬,大半就没了。

大伙这些日子赶路,常吃的干粮,是按比例把豆粉和面粉掺到一起,提前加油加盐炒好的粉状物。

那玩意根本没办法和这种好东西相比。

这不,赵广吃得太急,开始被噎得翻白眼。

“关将军临走前,带走了一半。”

刘良解释道,“剩下的一半,是留给君侯。”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摸出一封信,“关将军还给君侯留了一封信。”

冯刺史挑开信看了一眼,上头只写了两行字:

我在前面等你,君亦要小心。

字迹铁画银钩,刚中带柔,冯刺史自叹不如。

“许游!”

正在啃奶糖干粮的后勤参谋许游连忙闭眼死命地咽下嘴里的东西,刮得喉咙直发疼。

“末将在!”

“清点一下,到时候分配到各营。”

“诺。”

放入坛子,是为了延长保持期。

为了急行军的时候方便携带,基本是只能用油布包好,尽量保持干燥。

看到准备充足,冯刺史终于可以放下心来。

连日紧急赶路,即便是已经习惯了军旅生活的冯刺史,身体都感觉有些吃不消。

确定诸营安扎完毕,这才在关将军留下的帅帐里美美地睡了一觉。

直到第二日日头高挂,这才起来,神清气爽地喝了一碗酥奶茶,两大碗肉汤,又吃了三个肉夹馍,肚子才有了饱腹感。

早在等候的秃发阗立,在得知冯刺史起来后,连忙过来汇报情况:

“君侯,百里之外发现轲比能的前军。”

“嚯,来得挺快。”想起昨日刘良所言,冯刺史笑了,“看来他是以最快的速度过来的。”

“让军中给义从胡骑分一些肉食,让他们吃饱,此战,就由他们打前阵。”

“诺!”

游牧民族之所以难缠,是因为他们游无定所,逐水草而居。

在茫茫的大漠上,你首先要与大自然作战,辨别方向。

然后再与后勤作战,保证将士的粮草。

最后才是与草原胡人作战,不但要打得过他们,还要跑得过他们。

前汉与匈奴人的数次大战,出动的战马,常常是以十数万匹算,这才保证了汉军的机动力。

同时每一次大战的胜利,要么就是找到了匈奴主力,大破之。

要么就是找到匈奴人的王庭,大破之。

像李广那种每次领军出塞与匈奴作战,不是迷路就是失期的将军,就是典型的内线作战出色,外线作战外行的偏科将军。

冯刺史自然不会去学他。

光是探路,冯刺史就足足准备了三年。

再者,现在他手里的骑军战力,不但领先鲜卑至少两个级别的代差。

同时因为战马的改良,凉州军的机动性也比鲜卑胡骑出色。

更重要的是,轲比能的庭帐,他同样是了解得一清二楚。

面对这种情况,轲比能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是放弃苦心经营的河套地区,率领部众去漠北。

只是有多少渠帅愿意在这个时候跟他走,是个比较大的问题。

就算是轲比能,他都未必愿意离开河套。

因为他已经老了,已经没有机会再重来一次。

所以轲比能选择了第二条路,那就是拼死一博。

只要击败冯贼,他不但可以为儿子报仇,同时还可以借此向魏人示好。

女婿传来了儿子的死讯,让原本仍有几分豪气的轲比能,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十几岁。

在他身上,终于出现了符合他这个年纪的老态。

他的一个弟弟苴罗侯,前些年被步度根和泄归泥所杀。

剩下一个弟弟若洛阿六,被汉人骗入军中,估计也没什么好下场。

儿子普贺于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女婿郁筑革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

轲比能倍觉孤单。

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白白活了一辈子。

逼近五原县,轲比能写下“君侯欲与老夫会猎于阴山,亦或欲狩猎于关中?”,叫道:

“来人。”

“大人,可是有何吩咐?”

“派人把这信,送至汉人手里。”

让人把信送出去后,轲比能就这么呆呆地坐着。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头上的一些小辫子,不知什么时候被打散了,有的却又只散了一半。

有些地方,露出了花白的发根,更显得头发杂乱不堪。

若不知底细的人,看到的就是一个真正的糟老头,哪还有一点草原霸主的气势?

轲比能当然知道自己已经老了。

这还是当时他亲口对冯贼说的。

谁料冯贼竟是如此不讲武德,先是骗,再是偷袭……

轲比能喃喃自语,两眼似乎无神,却又死死地盯着某一处,绝望中带着疯狂。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急促地脚步声传来:

“大人。”

“进来。”

“大人,冯贼……我们派过去的信使,亲眼见到了冯贼!”

原本身子有些佝偻的轲比能,似乎被触动了某处开关。

只见他猛地站起来,如同一头在捍卫自己领地的老狮子,散发出惊人的气势。

“冯贼果真在此?好好好!”轲比能咬着牙连说了三个好字,这才问道,“他怎么说?”

“冯贼只让信使带回了一些东西,说是要送给大人……”

“快让他进来。”

信使带回来的东西,是两个比脑袋略大的箱子。

看到这两个箱子,也不知怎么的,轲比能只觉得胸口似乎被人猛地一击,同时心头如同被撕裂了一般。

“这是什么?快,快打开!”

轲比能只觉得有些眩晕,喘着粗气道。

箱子被打开了,两颗脑袋出现在轲比能面前,不是普贺于和郁筑革建是谁?

死死盯着儿子和女婿的头颅,轲比能的眼珠子渐渐变得血红。

“啊!!!”

只见他突然狂叫一声,声音里充满了凄厉和疯狂。

接着状若发狂,拔刀就猛地劈砍下去。

站在他面前的信使一个躲避不及,当场就砍翻在地。

剩下的人看到轲比能已经发了疯,不敢出口劝说,免得自己被糊里糊涂地砍死,纷纷夺路逃出汗帐。

“来人,来人!”

“出兵!立刻出兵!”

“我要杀了冯贼,我要亲手杀了他!”

“我要,我要把他剁成肉酱去喂狗!”

陷入了半疯狂状态的轲比能,一刻也等不及,领着两万胡骑,向着五原县扑来。

他发誓,他一定要血屠五原县!

“君侯,胡骑来了!”

“嗯,我看到了。”

东面传来了隐隐的闷雷声,接着就是天边出现长长的黑线。

黑线渐渐扩大,冯刺史的望远镜里,已经可以看见无数的胡骑正策马而来。

“轲比能疯了吗?如此不爱惜马力?难道他还以为我会没有防备?”

看到胡骑的这番模样,冯刺史有些不明所以。

他不知道的是,当轲比能看到汉军时,血红的眼如同受伤的野兽,马鞭一指对面:

“有能杀冯贼者,当得继吾之位!”

“呼呼呼!”

“杀杀!~”

鲜卑胡骑喊着古怪的口号,加快了马速。

冯刺史更觉得古怪了,草原霸主所领的大军就这模样?

不是说轲比能知道如何利用旗帜金鼓来指挥部众?

怎么现在看来,就跟那些小部族打架似的,只管乱哄哄地一拥而上?

和普贺于所领的胡骑比起来,这轲比能的部众似乎太差了些……

统领义从军的秃发阗立可没有冯刺史这么多心思,看着对手这般杂乱,他咧嘴一笑:

“君侯说了,击溃轲比能,功大者,可任由掠夺其族,除马匹与粮草外,剩下的全部归自己所有!”

“呜呜!”

周围的义从胡骑都欢呼起来。

义从军再怎么差,那也是跟凉州正规军比。

跟着冯郎君那么久,眼力还是有的。

眼前这支鲜卑胡人,跟那些任由他们捕猎的小部族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除了人数多一些。

人数多,就意味着劳力多,就意味着牛羊多,就意味着女子多……

“击鼓!”

“咚咚咚!”

义从胡骑虽然比不过汉军的军阵严整,但最基本的协同作战还是知道的。

前军开始举弓,同时亮起了兵刃,而两翼已经开始绕了出去,围猎开始!

“兄长,何须这般费事,就这些杂胡,连个阵形都没有,我一个冲锋就能凿穿……”

“你闭嘴,今天没你的事,好好看着就行!”

冯刺史不耐烦地喝道。

桥山那里和鲜卑人起冲突的是义从军,动手屠戮的大部分也是义从军。

回到五原县,和鲜卑人厮杀的,也只能是义从军。

不让双方结下血海深仇,冯刺史怎么放心下一步行动?

来势汹汹的鲜卑胡骑,被义从胡骑正面迎上,势头就是一滞!

马鞍双方基本都是有的,虽然形状有些不太一样。

但义从胡骑全部安装了马蹬,再加上手里的兵刃远比鲜卑胡骑坚硬锋利。

只听得“当”地一声,一溜火星闪耀,鲜卑胡骑的锈刀就被崩了一大块。

这还算是好的。

那些骨制兵器,有的甚至直接被斩断。

义从军在马上的动作极为灵活,在双腿控制马速的情况下,侧身接着就是再一劈。

根本没有办法及时转身的对手,当场就被砍下马去。

与此同时,两翼的义从胡骑开始了骑射骚扰。

虽然义从胡骑人数比鲜卑胡骑少了一半,但却是很快占了上风。

战场不断地扩大,越来越多的胡骑开始厮杀到一起。

“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冯刺史用望远镜观看三万人打群架,咕哝了一句。

“轲比能不过尔尔!”秃发阗立嗤笑。

这种混战,草原的部族没一个能比得过义从军,

他把手里的所有胡骑都派了上去。

虽然义从军占了上风,但对方人数比自己多出一倍。

想要早点打完,就没办法留余力,而且照眼下这情况看来,也不需要留余力。

冯刺史看到了这一幕,轻笑一声:

“现在有点意思了。”

话音刚落,但见一直往后退的鲜卑胡骑突然鼓声大噪,一支精骑猛地从中间冲出!

由于正面战场太宽,厚度不足,义从军被这支精骑有预谋地一冲,竟是一下子被人冲破了。

精骑不停,直直向着冯刺史的帅旗冲来。

看到眼前这一幕,登时就把秃发阗立吓了个目瞪口呆。

他被轲比能阴了!

“兄长,让我去吧!”

赵广乐得哈哈一笑,擦拳磨掌,跃跃欲试。

冯刺史对培养这个家伙成为一军之帅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

“我说了今天你就只管看着就行。来人,去把轲比能叫到阵中,可别真被轲比能冲死了。”

义从军已经全部被缠住了,根本不能退兵,因为一鸣金退兵,只会变成溃败。

而且全军放出去了,一下子也不可能收回来。

“举矛!”

在后方列阵的汉军,大楯齐人肩高,如林的枪戟列于阵前,如同刺猬。

因为汉军阵前是义从军,所以原本也没有列弓弩阵。

现在冯刺史也懒得调动了。

这支数百人的精骑,冲到汉军阵前一箭之地,有人大喝:

“冯贼,可敢与我决一生死?”

冯刺史轻轻一笑,“轲比能首领,你领军到此,就为了这个啊?”

很快有亲卫跑到阵前,把冯刺史的话传了出去。

“冯贼,无耻之尤,卑鄙之极,不当人子……”

冯刺史也不生气,挥了挥手。

“喝!”

盾兵与长枪齐齐前进十步,声势惊人。

轲比能瞪着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的汉军,牙齿都快要被咬碎了。

“轲比能首领,所谓知实务者为俊杰是也,如今你大势已去,何必为了一己之私,把族人送入灾祸之中?”

“吾恨不能诛汝,以解吾之恨!”

轲比能悲怆地对天一笑,举刀呼喝:“杀!”

“杀!”

身后的精骑重新跑动。

只是才冲到一半,但见一直紧跟在轲比能身边的一个骑士,突然抽出长刀,刀刃雪亮!

“不!”

有人目眦欲裂。

有人目光冷漠。

有人眼中炽热。

“扑!”

血雾飘散。

失去了人头的身子继续往前冲了一阵,这才掉落马背。

没有人控制的战马,终于嘶叫一声,转头就往旁边狂奔,再不敢冲向森然以待的长枪阵。

“兄长,这是……”

赵广目瞪口呆。

“哦,是亲卫营和暗夜营的总教头,韩龙。”

冯刺史面色平静地说了一句。

看着阵前骨碌碌滚动的脑袋,他已是心有所悟。

轲比能看似送死的行为,应该是已经觉察到了,普贺于的两万精骑在桥山覆没之后,他已经没有能力再控制一些部落。

还是那句话,他已经老了,所以他知道自己根本已经没有了退路。

冯刺史看向仍在厮杀的胡骑,忽然有些佩服:

果然不愧是草原雄主么,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仅仅是有可能背叛自己的人陪葬。

“君侯。”

一身胡人打扮的韩龙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冯刺史身边。

秃发阗立咽了咽唾沫,悄悄地退后两步。

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极有可能是与黄泉路擦肩而过。

“辛苦先生了。”

韩龙爽朗一笑:“自此以后,从凉州自九原,胡人再无力作乱,小人这点辛苦,算得了什么?”

“先生大义!依我看,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几句说得就是先生啊!”

“哈哈哈!君侯过奖!”

四十多岁的汉子,笑得跟可爱的孩子似的,眯起的小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然后又咂咂嘴,看了一眼赵广:“就是没有银鞍白马,有点遗憾……”

四十多岁的汉子,你要不要这么骚包?

“这边的事一了,我不日将领军前去支援关将军,到时还要辛苦先生先行一步,给关将军报个信。”

“好说好说!我现在就立刻出发。”

“不急,先生今夜可先休息一晚,明日再出发不迟。”

“大河边上的黄羊,肉嫩味美,不好好尝一下就太可惜了。”

“饮酒啖肉,踞大河边,赏大漠夜色,舞剑长歌,岂不是美事一桩?”

“好好好!”韩龙拊掌大笑,“君侯不愧是天下游侠的知己,知我知我!”

冯刺史微微一笑,“我的座骑,有几匹脚力还算不错,到时全部送给先生,定能赶得及。”

赵广一听,眼睛一亮,然后又立刻黯淡下去,咕哝了一句:

“兄长不爱我了!”

兄长的座骑,有一匹乃是西域天马,日行数百里,平日里他想要借着骑一下都不行。

现在倒是大方,说送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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