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思想是复杂的,在人类面前,其他的智慧生物都会显得格外‘纯粹’。”,巴里特不记得自己在哪儿听过这句话,当他决定临时加入到老威尔的冒险者队伍——‘下流小说’时,这句颇有一些哲理的话语便自然而然的从他的脑海中跳了出来。
仿佛这句话自他出生时就躲在他的脑子里,就等着这个时候彰显一下自己的存在。
蛮子冒险者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也同样不知道这个决定是自己的真实想法,还是受了那个叫老威尔的中年法师的影响。
魔法能够实现很多事情,其中就包括控制人的思维。但这种事情并不是所有法师都能做到,只有那些专精惑控系的高阶法师才能熟练的‘玩弄人心’,但是,魔法协会并不允许法师们做这样的事情。
多元宇宙中存在着一种叫做‘魔力’的物质,它无形、无色、无质、无所不在,却又无法被感知。智慧生物中的一些个体会通过自身独特的天赋,发现这种特别的东西,从而利用它、汲取它、将它化作自己灵魂的一部分,这些个体被称为‘法师’;动物中的一些物种或个体通过进化或者变异,也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而它们,则被成为‘魔兽’。
老威尔是一位212岁的流浪法师,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虽然他的样子最多只有五十多岁,你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在他的眼角处发现些许并不明显的皱纹,就仿佛时间这把刻刀在雕刻他的时候,刀锋突然变钝了,需要更为用力的凿下去,才能在他的脸上留下些许痕迹。
但是巴里特却并不怀疑老威尔年龄的真实性,如果他是一位法师的话,这样的年龄就真的算不上夸张。
蛮子知道在魔法协会中有几位传奇法师甚至可能存在了2、3千年,这并不是逸闻,而是在人类之中是家喻户晓的事情。
为什么说是‘存在’而非‘活着’呢?
因为某些法师因为寿命的原因,选择巫妖化后,在严格意义上来讲,再说‘活着’就有些不太合适宜了。
但不管怎样,巴里特并没有后悔做出这个决定。就像老威尔说的,他并不是那种善于‘思考’的人,他需要在‘行动’中,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
巴里特对这次冒险隐隐的有些兴奋和期待,直到,他将情况告诉了瑞伊。
当巴里特把情况告诉瑞伊,并将老威尔提前支付的50枚金币放在女孩面前时,女孩的眼睛一如既往的笑成了一弯新月!
她笑起来真的很漂亮,充满着一种年轻特有的气息,但巴里特却不喜欢这种气息,那象征着蓬勃的朝气和对未来的美好向往,而这些,都和他格格不入。
“天啊,他们居然给了你这么多钱!”女孩坐在餐桌旁,小心翼翼的从这堆金币中拿起一枚,将其放在掌心中仔细端详着,仿佛那是一件无价珍宝。
这样的画面在巴里特看来颇为讽刺,一枚金币的价值就是一枚金币,而在捧着它的人眼中,它似乎比原本的价值还要高。
巴里特看着瑞伊那被金币的颜色晃的有些迷醉的眼神,感觉她似乎要用这枚金币买下整个世界。
“你知道么?这小小的一枚金币,居然可以买下两头牛,一只公的和一只母的,如果你再讲讲价的话,他们甚至还会送你两只刚出生的小牛犊!”女孩高兴的说道:“而这么多金币,足可以让我们开个小牧场!”
是你,不是‘我们’,我不会去当牧场主的,那不适合我。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对你们来说,钱可真的好赚啊!”女孩感叹着:“我父母辛苦一年也才能换来2、3枚。春天种小麦,夏末种大豆,如果收成不好,还要补种黑麦,要是种其他庄稼也都和种黑麦一样简单就好了。”
没人喜欢黑麦,因为它口感很不好,哪怕你将它磨的再细,吃起来的口感也十分粗糙,就像是有人在用砂纸刮着你的口腔。而且黑麦做出的食物都会带上一点苦涩的味道,无论怎样烹制、烘烤,哪怕加再多的蜂蜜,都无法将这种味道去除。
但它至少能填饱你的肚子,让你避免被饿死。
人类最北方的王国是诺德,而它的更北方则被人类称为贫瘠之地,是兽人残喘的地方。那里的土地就像老妪干瘪下垂的***,不含一滴奶汁。在那里,生长着一种叫做‘黑麦草’的植物。
黑麦草不是黑麦,虽然它们都适应性极强,外形也非常相似,叶子更是毫无二致,但是黑麦草却及其吝啬,从不抽穗,更无法带来饱满的麦粒。黑麦草用根系繁殖,漫长的根系深深的扎根在贫瘠的土地上,不怕高温、不畏严寒,不断的向周围蔓延,并掠夺着其他植物的养分,令其枯萎。
人们都说,是法师将黑麦草改良成了黑麦,让它孕育麦粒,成为人类的食物。哪怕再贫瘠的土地,黑麦也能在其上顽强生长,不需要任何照料,就能带来丰收。
至此,人类这个种族才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贫穷、疾病、和困苦依然伴随着大多数人的一生,但却极少有人会饿死。
说不定哪天,小麦和玉米也会变的像黑麦一样容易种植,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是那样的‘美好画面’却并没有让他感到期待。
即便明天就会实现,即便全天下的人都去当了农夫,我也是个冒险者,他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
“那个该死的家伙用十枚金币,居然就想让我当他的老婆,而现在我面前有50枚!如果可以的话,我能娶我自己五次!”女孩笑了笑,“你说,我们用这些钱来干点什么呢?”她欢快的问道。
“我是说”她脸上挂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润,深呼吸一口气才继续说道,“我是说,等你回来后,我们应该有些规划才是。毕竟这可是一大笔钱呢!”
规划?不,巴里特并不认为自己需要那个。他曾在一次冒险中赚过几百枚金币,然后又在一个月内将其花的一干二净,甚至不得不在冬季来临后,去往加兰诺市的贫民窟讨生活。但那又怎么样呢?这里的冒险者大多都过着这样生活。他们也习惯这样的生活。
“那些金币都是你的。”他对女孩说道,“你想怎么花都可以,随你喜欢。”
“都是我的?真的?”瑞伊听完之后,脸上满是不可置信的欣喜。但没过多久,欣喜就慢慢消失,女孩的表情开始僵硬,她直直的看着巴里特。
短暂沉默后,女孩问道:“你要离开我?”她是个聪明的女孩。
她的眼中满是泪水,一双深黑色的大眼睛犹如母鹿一般。巴里特之前从没有认真凝视过它们,或者说,他从没有认真凝视过她。
你只是我救的一个陌生人而已,甚至那根本称不上‘救’。我遇见了你,你决定跟在我身边,仅此而已。我不亏欠你什么,也从未想在你那得到任何。
女人在巴里特看来,就像魔力一般,他从来都不曾了解。他没有这个天赋,无论是对女人,还是对魔力。
那些爱着‘金国王’的‘可人儿’更适合他,因为她们从不会哭泣。她们也许会尖叫、也许会咒骂、更多的则是欢愉的大笑,或是讨好的低吟。但是哭泣,不,她们不会。因为哭泣换不来金子,只有欢笑能,哪怕是强颜欢笑。
可瑞伊不是那些‘可人儿’,不是。即便她也爱着‘金国王’。但谁不爱呢,哪怕巨龙也拒绝不了这些黄橙橙的诱惑。
短暂的沉默后,巴里特开口打破了这种窒息般的宁静,“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那种安定、平静的生活。”他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这里并不适合你。”
至少不适合现在的你,你甚至连谋生的手段都没有,除非学那些‘可人儿’。但这样的话巴里特说不出来。
“可是,可是”女孩习惯性的想要争辩些什么,她那诱人的嘴唇微张着,却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巴里特并不迟钝,他能感觉到女孩对自己的依赖。
小说中这样的桥段多的是,在《龙息之花》中,男主角曾在一条红龙的嘴下救下了一位美丽的女精灵;在《风暴中的呼喊》里,主人公曾为了救他的心上人,驾船驶进了海洋深处危险的无人区;而《魔法不过如此》中,主角披荆斩棘,杀构裝魔像,斗元素生物,从邪恶法师手中救出了他心爱的姑娘。
这样的小说大多都会有个圆满的结局。当然,最后那本除外。因为某个无聊的法师看过了这本书后,便找上门去,逼迫作者改了小说的结局,让主角心爱的姑娘最终嫁个了那位邪恶法师
但巴里特却并不认为自己是某本不知名小说中的主角,而且从几只地精的手中救人也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情。可是,女孩的心里似乎并不是这么想的。
“不过无所谓,有没有你我都会过的很好!!”女孩有些赌气的说道。她用手背抹去了那些还未曾掉落的眼泪,泪水混合着灰尘,被均匀的涂开在了眼脸上,像是那些贵族少女们常画的烟熏眼妆,让女孩有种颓废而又哀伤的美。
巴里特知道自己并不爱她,也认为她同样不爱自己。他认为自己就像女孩脚上的那双灰色短靴一样,是她在陌生环境中的‘武器’、是她内心孤独时的一种‘依靠’。
但就像女孩说的一样,他并不是她的必须。她不需要依靠她的灰色短靴,也不需要依靠巴里特,她是个坚强且富有勇气的姑娘,可以自己找到她真正想要的‘红色舞鞋’。
“你什么时候走?”她问。
“明天。”他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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